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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垄断让电力企业“亏损是福”

日期:2006-04-1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马国川等

国际电力网

2006
04/18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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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 亏损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行业2005年运行分析及2006年趋势预测》报告,指出了电力企业的经济状况:2005年电力全行业亏损企业1280户,亏损额127亿元,其中火力发电亏损企业数增长3.4%,亏损额增长10.1%。报告指出,从总体看来,火力发电企业在销售收入增长19%的情况下,利润只增长2%,亏损有所加大,应收账款增加,负债率上升,经营状况有所恶化。
  
    “挟亏损以令涨价”
   
    在“全面放开电煤价格”的大背景下,这份报告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份“电力涨价告示”——继2005年5月1日我国首次实行煤电联动,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度上涨2.52分之后,电力行业正等待着国务院批准第二次煤电联动方案,电价“涨声”风生水起。
    “电煤价格疯涨,而电力价格不涨,成本太高。”这几乎是所有电力企业分析其亏损原因的第一句话。这句话传递给我们的信息是:促成电力涨价是当前电力企业的第一要务,而“亏损报告”正是他们手中最重要的一张王牌,仿佛一切亏损皆是电价太低之故。“亏损了就涨价”,而完全不必担心市场的反映,除了垄断霸王,恐怕无人能够“经营”得这么轻松。这和垄断权力者“薪俸低就贪污”差不多使用的是同一个逻辑———当然,“薪俸低”常常只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是“想搞钱”,是贪欲作祟;同理,“亏损”在鼓胀的涨价欲望怂恿下,也更像是一个意图维持暴利的借口。
    最直观的论据,是电力企业员工相对社会其他岗位的高福利、高待遇有目共睹。这和一般亏损企业工资都发不出的常态局面,可谓大异其趣。其次需要考虑的是,如果亏损属实,是否全是电煤涨价之过?正如专家所言,电力企业本身的市场化程度低下、员工福利过高、主辅业没有彻底分离、企业办社会等问题都是造成电力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
    “亏损是祸”,这由一般企业的生存规则决定;“亏损是福”,则为只拥有分红权利、不承担亏损责任的垄断霸王独享。正是因为电力行业的垄断格局,让电力企业无惧于涨价可能带来的消费者“用脚抵抗”风险———消费者买电只有电网公司这一个卖方,电力企业只要能入网,就不怕消费者置喙。
    
    留神监管当局被“俘获”
  
    在亏损百亿后,我们需要警惕电力企业的两大动向。一种动向是,电力企业寻求监管方的政策支持,要求监管方以政策支持(涨价)来消化成本包袱。这就可能出现“监管俘获”现象。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勒在上世纪60年代对电力行业做了一个经典的研究。他发现凡是实施电力监管的美国各州,电价比没有监管的各州还高。他提出“监管俘获”的理论解释这种现象,即垄断厂商把监管当局和政府俘获了,监管当局成了维护垄断厂商利益的工具。这种“监管俘获”现象恐怕在我国同样存在。事实上,国内的许多垄断企业一改革就涨价,这已经成为转嫁成本、提升利润的最便捷、最长效机制。在电煤价格上涨、企业出现亏损的情况下,电力企业完全有可能积极地奔走,寻求监管方的政策支持,从而出现“监管俘获”现象。
    还有一种可能的动向是,电力巨头们会以不光彩的手段要挟政府。去年底,新疆供热企业嫌国有企业煤价过高,希望用小煤矿的煤,结果由于没有提早储煤,造成储量占全国40%的新疆经历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煤荒。自治区政府被迫允许停产整顿的123家小煤矿延期生产40天。尽管缓解了煤荒,却付出了两起煤矿安全事故的代价(中国青年报1月25日)。新疆煤荒的背后,是用煤企业在利益驱使下,希望重开小煤矿,误导了政府。供热企业不是努力提早储煤,而是坐吃山空,“逼迫”政府对停产整顿的123家小煤矿开禁,以便提高自己的利润。这种手段简直近乎卑劣!
    目前,我们在垄断行业的改革还很不彻底,导致既缺乏竞争,又没有形成有效监管。结果,垄断行业的巨头们要么利用各种手段“俘获”监管当局,通过涨价追逐超额利润;要么以近乎卑劣的手段要挟政府采取措施满足他们的私欲———而且这种要挟往往能够成功。
    
    何以煤电两重天
   
    自从实行电煤价格联动以后,煤电双方就不断互相指责。电力人士称当前的煤炭行业是“暴利行业”,要求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强硬措施,限制煤炭涨价;煤炭人士则针锋相对地说,电力行业才是真正的暴利行业,电力行业收入是煤炭行业的3至5倍。一个电力企业员工年收入动辄几万元,而一个煤炭工人每个月只能拿五六百元工资,还要在恶劣的生产条件下,承受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我们姑且不去评论双方的是非,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煤炭和电力都属于暴利行业。前不久媒体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以及相关读者调查,推出“2005年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煤炭和电力都高居排行榜之首。那么,为什么同样是身在暴利行业,电力企业与煤炭员工的工资有那么大的差别呢?
    根子似乎在于:电力部门至今仍然属于垄断行业,而煤炭行业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实现市场化。因为垄断,所以电力行业在本质上属于政府的公共投资企业。虽然电力行业以企业的形式出现,企业给员工发多少薪水是企业的事,别人不应该多嘴。但是,这些所谓的企业不过是利用垄断地位牟取暴利,把国家托付的“权力”转化成了小集体的“福利”!
    而在煤炭行业由于实现了市场,劳动力进入的门槛相当低,尽管充满危险,但是到煤矿打工的民工仍络绎不绝,个别煤矿还一度出现了民工坐等活干的场面。同样由于市场规律的作用,劳动力近乎无限的供给使得工人的工资被一再压低,煤矿工人在工资待遇问题上明显属于“弱势群体”。除了工资与劳动强度不相适应外,矿工的工资还经常被无故克扣。个别黑心老板把工人当成了非法牟利的工具,肆意盘剥他们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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