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动“四权改革”任务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等改革任务。按照“以水定产”原则,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重点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实现黄河水、矿井疏干水、再生水统一配置,实行非常规水配额制,建立非常规水补贴机制,逐步实现非常规水水价低于或持平黄河水源水价;试点推行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改革,实行取用水备案承诺制。重点开展创新市场化供地机制、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改革;坚持“亩均论英雄”用地导向,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积极推广“标准地”,在规划区范围内,围绕事先评估、事前定标、事中承诺、事后监管等环节建立“标准地”规范指引。引导企业实施零地技改,加快转型升级,原出让的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经批准原地技改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先期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排放物开展有偿使用和市场交易改革,重点核定初始排污权、确定排污权基价、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建立排污权市场交易机制、创新排污权抵押融资、完善排污监管体系等;严格落实企业和园区固废危废处置、利用主体责任,现有煤矿、煤电、煤化工等重点产废企业要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固废综合利用措施,确保治理成效。探索建立燃煤电厂发电计划与电厂固废综合利用率挂钩的电力绿色调度制度,实施固废处置梯级收费政策;开通固废利用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享受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条件的减免相关税费,促进项目建设,推动固废综合利用。
第二节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一、深化委属企业改革
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委属企业加快转型发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委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搭建“管理+技术”的双通道发展路径,有效优化人才结构,提高整体运营效能,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委属企业以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基金等直接投资方式,参与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
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制度环境和政策体系,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持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各项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实施民营企业培育工程和优秀企业家培育计划,培育更多具有影响力的一流企业,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三节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立足宁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增强财税保障能力,建立完善融资渠道畅通、政府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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