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煤炭资源保障供应
加大宁东基地煤炭资源勘探力度,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加快推动现有矿区未开发利用资源前期工作进度,鼓励煤电、煤化工项目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煤炭资源开发。拓宽宁东煤炭输入渠道,加大与能源“金三角”地区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平台作用,打造区域性大型煤炭集散中心或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建立功能完备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提高煤炭资源供应保障能力。
二、强化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安全保障
坚持以水定产,建立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产业发展布局。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统一配置和调度黄河水、矿井疏干水、再生水水源,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新增产业项目优先配置非常规水资源。规范管理供水设施,建立南北互通互补供水工程体系;优化整合供水主体,探索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开展区域水资源论证,深化用水权改革,探索推进水价和水资源税改革,积极开展用水权收储试点和跨区域、跨行业水权市场化交易,新增项目用水通过市场化水权交易、自治区统筹预留指标等途径解决。
三、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和保障供应
加强宁东基地规划范围内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工作,依法办理土地预审(选址)、报批供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等行政事项。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争取自治区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和使用林地定额指标。加强草原征占用监督管理,规范草原审核审批,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强化能源消耗和环境总量要素保障
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任务,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坚决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重大项目新增能源消耗指标通过存量项目挖潜、置换和新能源替代解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原则上先从宁东基地减量项目置换解决,不足部分在全区范围内调剂解决。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范围。
五、强化电力资源保障供应
加快宁东基地电网规划建设,重点建设青山750千伏及江汉、云海和宝丰330千伏公网变电站重大工程,全力保障地区多元化负荷供电及电源接入需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和宁东基地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探索开展现货交易试点。采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和先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鼓励开展混合所有制及存量资产入股、出售、产权置换、租赁等机制创新,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售电公司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企业全电量参与直接交易,积极开展跨省(区)电力直接交易。
六、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提升公共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依托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水权、排污权、国有产权等公共资源采用招拍挂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公开配置,促进宁东基地范围内公共资源要素聚集、优化配置,形成效应、整体优势。积极推动与各市县(区)开展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试点。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健全水、电、天然气等阶梯价格机制。推动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开展用能权等交易改革。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推进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改革,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加强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创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生命周期共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在线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作用,强化交易主体权益保护,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和公平性。加大科技创新要素和金融要素培育,进一步激发数据、知识、技术等要素市场活力,推动制造业向产业价值链的中高端迈进。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98%以上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采用电子化方式交易、全过程数字见证,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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