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电价实行阶梯收费,就是用得越多,涨幅会越大,这对不少家庭来说,是不小的负担。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与通知,汕头近期开始实施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该如何申请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什么样的条件能申请?
为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针对因家庭人口较多形成的用电差异情况,广东省自2021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
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累计满5人及以上的居民用户,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7人及以上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目前,广东居民用电价格分为三个档次,夏季月以260度和600度的档次划分,冬季月以200度和400度的档次划分,执行新政策后,5人以上人口的家庭,每个档次增加100度的基数,夏季档次变为360度和700度,冬季档次变为300度和500度。
截至目前,汕头供电局已受理享受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申请超过1.2万单。
怎么申请?
符合政策条件的用户可通过线上渠道‘南网在线’APP和‘南方电网95598’微信小程序申请办理。
也可带齐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前往供电营业厅或行政中心供电营业网点线下办理。
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自申报成功的次月起执行。
关于降低汕头居民生活电价最新回应
此前,广东发改委回应了广东省人大代表谢丽玲关于降低粤东三市居民电价的建议。
广东省发改委提到,居民生活电价的情况较为特殊,由于涉及面广、极为敏感、定调价程序较为复杂等原因,国家极少调整居民生活电价,除2012年全国统一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外,可以说含我省在内的全国各地近20年来基本未调整过居民生活电价(调整电价中的政府性基金除外)。
2002年时粤东等市居民生活电价为每千瓦时0.76元(含税、含政府性基金,下同),2012年全国统一推行居民阶梯电价时,原省物价局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该委同意我省原居民生活电价高于0.7元的地市降低到0.7元,为此粤东等市的居民生活电价降低了6分钱。之后由于国家降低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我省各地含基金的居民生活电价同步下降。
近年来汕头等市政府和群众较为关注当地居民生活电价高的问题,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反映,对此广东省发改委高度重视,委领导专程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这一问题,恳请其降低我省居民生活电价偏高地市的居民生活电价,也向该委上报了书面请示,广东省发改委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支持,推动在合适时机降低粤东等市的居民生活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