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供电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能监管〔2014〕149号),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对监管辖区内部分供电企业2014年以来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排查,并印发《关于加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西北监能稽查﹝2016﹞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认真学习宣贯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闭环管理制度,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建立或明确有关工作机制和业务办理流程,依法按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全面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条逐项核查整改。要注重创新和优化公开形式,优化门户网站设计、完善信息展示方式、注重信息时效,建立便捷高效的公开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三是要按时报送信息,认真落实监管要求。要按时完成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报、自查整改情况报告等,按照规定予以发布,并及时报送信息。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力度,定期对有关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抽查、评价,并予以公布或通报,真正让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惠及百姓,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