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保持高比例现金分红的传统始于7年前。2010年至2016年,公司连续七年现金分红,分别为每10股派发现金1元、1元、1.3元、1.3元、1.5元、1.1元、1.1元,现金分红占当期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8.60%、58.03%、78.38%、56.20%、52.53%、52.89%、51.52%。
国电电力表示,2017年,公司将认真贯彻国家“三个一批”和“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调控等政策,把握项目开发建设节奏,优化大同湖东、内蒙长滩、邯郸东郊二期等项目开发时序;推进风电布局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限电严重区域风电项目发展,加快云南、广东、浙江、湖南等区域项目开发;稳步推进大中型水电项目开发,优化大渡河、开都河流域项目开发时序,力争金川电站取得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