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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地试点“阶梯电价”调查:用电增速放缓

日期:2009-11-2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魏贺 余荣华

国际电力网

2009
11/2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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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阶梯电价

  近来引起热议的“阶梯电价”,已在福建、四川试行多年

  核心提示

  国家发改委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我国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这引发了关于阶梯式电价的热烈讨论。其实,早在数年前,四川、福建等地就已经开始试点阶梯式电价。实行效果如何?居民有何反应?第一阶梯如何确定?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11月26日,福州市鼓屏路永辉超市,市民陈小姐正在选购节能灯泡。

  当记者问及,是否考虑到“用电多了,电价会更高”时,陈小姐不解地说:“梯度电价?没注意过。”同样,很多成都市民也不了解这一电价政策。

  事实上,作为试点省份,福建省早在2004年就对省电网直供区居民生活用电实行了阶梯电价,四川实行阶梯电价也已经两年有余。

  闽川等省电价“阶梯”已数年

  福建150千瓦时、四川60千瓦时以上开始加价

  根据目前的《福建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生活用电按3个梯度收费:月用电量15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每千瓦时0.4463元,151—400千瓦时部分为0.4663元,401千瓦时以上部分为0.5663元;合表用户不分梯度,统一价格为每千瓦时0.4643元。

  2006年7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四川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阶梯式电价——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不提高;61—1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上调0.08元/千瓦时;101—150千瓦时部分,电价上调0.11元/千瓦时;15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电价上调0.16元/千瓦时。

  国内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省份,还有浙江、湖北、贵州等省。浙江省对不满1千伏并执行一户一表计量的居民用户执行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相结合的定价方法,对峰、平、谷三种时段价格均执行了阶梯电价。湖北、贵州对低保家庭设立了生命线电价,其余相同电压等级用户执行简单单一制电价。

  “阶梯电价”能否节电?

  居民说“没关注”,统计显示用电增速放缓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消费者,都没有特别关注梯度电价。

  正如陈小姐所说,她一直没注意到差价的存在。按目前的电价表测算,一户家庭一月用电满400千瓦时,由于梯度产生的超额电费也不过5元钱。“现在的标准,还不会造成负担,也不会影响我的用电习惯。”陈小姐认为。

  但与陈小姐不同,三代同堂的王大爷不仅知道“用电多了,电价会更高”,还有些无奈。家里人多,每到酷夏,王大爷家的空调就开个不停,加上其它电器,电费最多时每月高达四五百元。谈到解决办法,王大爷说,以后更新大功率电器时,会尽量选择能耗低的型号。

  “有触动才会在意。”福州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陈章旺说,消费者不关注梯度电价,一是因为电是百姓生活的基本消费;二是因为梯度价差对其支出结构触动很小,“要让阶梯电价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在保障居民基本用电权益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梯度以及梯度间的价差。”

  四川省电力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以前,四川居民生活用电量年均增长在12.6%以上,2005年达到了18%。而在实行阶梯式电价的2007年,增长比例仅为0.11%,2008年,增长为8.95%;按2006年以前最低用电增长率计算,2007年居民用电节约11.6亿千瓦时,2008年节约8亿千瓦时。

  四川省电力公司运营部电价电费处处长黄勇认为,实行阶梯式电价,一方面是调节用电量,达到节能减排合理用电目的;另一方面,则是要保证低收入群体用电价格不提高。“阶梯电价给居民带来的负担并不大,但从这两年的实际效果看,这种机制达到了我们的初衷。推行阶梯式电价,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基本用电量和阶梯级差设置得科学合理,符合当地实际。”

  第一阶梯如何确定?

  必须让相关听证会真正发挥作用,广泛听取民意

  黄勇表示,“60千瓦时这个标准,还是主要考虑到要保护广大农村居民和相对较低收入人群的利益。”

  而福建的业内人士也介绍,福建将第一梯度电价的额度设置为150千瓦时,加之福建电价本就较低,充分保障了中低收入群众的用电权益。

  “阶梯式电价应该支持,但是标准的制定应当征求更多群众的意见。”成都市民小曹说。

  如何确定各梯度以及梯度间的价差,尤其是第一梯度的额度?

  “首先是用电基数,一定要充分调查,根据当地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和发电装机构成统筹决策。另外,就是级差设置要科学。从四川的情况来看,40—50千瓦时,四个级差,实际操作中显得有些复杂。如果设置3个级差,并将这个数字适当提高,应该更利于群众理解和有关部门的统计。”黄勇说。

  “电价关系国计民生,宏观调控十分必要。”陈章旺认为,必须让相关听证会真正发挥作用,广泛听取民意,不能一味开成“听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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