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东方电缆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3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告指出,公司将于2024年6月7日发放2023年年度现金红利,每股派0.45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