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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水利厅五措施加强在建水利工程

日期:2007-05-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国际电力网

2007
05/2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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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吉林省水利厅 \水利工程

  一、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在建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思想,抓紧落实工程度汛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并逐级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制定完备的安全度汛预案,主动防御。按照设计要求的度汛标准和进度,组织制定相应的度汛预案和应对突发险情的处置方案,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通讯和道路畅通。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必须密切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全力做好度汛工作。同时加强与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汛期,在建工程防汛指挥机构成员,要坚守工地,靠前指挥,对于麻痹大意、领导不力、方案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工程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从工程安全度汛的需要出发,按轻重缓急,对工程建设进行合理安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汛前应该完工的必须完成;跨汛期施工的,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度汛标准,确保工程度汛安全。特别是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正确处理除险加固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运用、安全度汛的关系,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制定好除险加固期间水库的调度运用方案。除险加固未验收的水库,不得按正常水库投入蓄水运行,对违反规定冒险蛮干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立即整改,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协作,强化配合。与所在地防汛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在建工程如遇重大汛情、险情时,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五、开展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大检查。汛期之前,对未进行投入使用验收的在建项目,特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枢纽、堤防险工整治等基本建设工程,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队伍、预案、器材等落实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并备案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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