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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日期:2011-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上海证券报

国际电力网

2011
01/06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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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电网 电网建设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会议提出,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资本金主要由中央安排。继续执行每千瓦时电量加收2分钱的政策,专项用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工程贷款的还本付息。

  据消息人士透露,2010-2012年三年农村电网投资规模将达3000亿左右。

  业内人士指出,电网投资逐渐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也就是特高压投资与110KV一下的农村电网和城市配网投资两个“头”大。主网(220kv-750kv)经过近几年的大规模建设,投入将趋缓,电网投资将往特高压(800kv 直流和1000kv交流)和110kv 及以下配网倾斜。

  而新一轮农网改造工程启动将大大拉动110KV以下配电设备领域的投资,长园集团、北京科锐、华仪电气、置信电气、许继电气等公司或直接受益。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使全国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会议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对未改造地区的农村电网进行全面改造。二要对已进行改造但仍存在供电能力不足、供电可靠性较低问题的农村电网,实施升级改造。三要因地制宜地对粮食主产区农田灌溉、农村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等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满足农业生产用电需要。四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在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基础上,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进一步减轻农村用电负担。五要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取消县级电网企业“代管体制”,建立有利于促进农村电力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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