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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型电价机制坚挺不动 煤电之争可能再次激化

日期:2007-04-16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中国金融网

国际电力网

2007
04/1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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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价 煤电

延续了50多年的电煤订货会如今“蜕变”为合同汇总会,向市场化再进一步,但只要管制型的电价机制依然坚挺不动,煤电之争就有可能再次激化  中国金融大典

  经过十多年的“顶牛”后,煤电企业双方终于愿意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听对方说话了。

  2007年1月,广西桂林温暖如春。全国煤炭合同汇总会上,煤电双方都没了往年的争吵,他们心平气和地谈,认认真真地签。最后,双方签订的合同量大大超出了此前人们的预计。数据显示,本次合同汇总会共录入煤炭订货合同12亿吨,其中电煤合同签订量达到7.23亿吨,均超过了国家2007年跨省区煤炭运力配置框架方案中所确定的7.38亿吨和5.31亿吨的调控目标,电煤合同超过框架方案36%之多。

  “今年双方谈得很顺畅。”虽然坐镇后方,但郝向斌依然密切关注着前方的动向,上述最终的数据让他心情很舒畅。郝是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信息中心的副主任,曾多次参加煤炭订货会。

  但是,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如果说经过2007年的煤炭订货会后,一直势如水火的煤电关系将变得顺畅,可能性很小。只要电价形成机制没有彻底转向市场化,无论电煤价格放开与否,都不会从根本上消除煤电之争。一头放得越开,与另一头的矛盾将会更大。

  07变革

  煤电订货会一直是中国最知名的“吵架会”。2006年初,在济南召开的煤炭定货会上,煤电双方为电煤是否该涨价、涨多少的问题争吵不休。十多天的会议,最终签订的合同寥寥无几,绝大多数企业无功而返。参加那次会议的郝向斌接受《经济》记者采访说,去年的订货会“非常失败”,两三个月以后,煤电双方才开始陆续签订合同,“整个战线拉长到了全年”。

  郝向斌认为,主要原因是去年电力企业继续利用了国家的政策向煤炭企业施压。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称2006通知)指出,以保持煤价稳定为目标,积极协调煤炭价格矛盾,防止煤价出现大起大落。如果市场电煤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政府将采取临时干预措施。

  “国家担心一旦完全放开,电煤价格会出现大幅波动,而习惯于用行政指令运作的电力企业正是利用了上述政策。”郝向斌认为,发改委的临时干预政策为电力企业提供了压价和拖延的有力借口。

  2006年前,煤炭订货会都是由国家发改委组织各大煤炭企业、用煤企业(其中电力企业为用煤大户)加上运输部门等在某一个城市集中开会,会期长达十多天,但效果一年不如一年。2006年的煤电之争达到了顶点,由此,煤炭订货会的改革迫不容缓。

  200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照例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称2007通知),明确指出完善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此时,有媒体报道,延续50多年的煤炭订货会将“变脸”。12月27日下午,2007年煤炭产运需衔接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个看似平常的会议,被舆论称为具有里程碑意义。

  2007通知至少给煤电企业双方发出了三个不同于往年的信号:一是取消传统订货会形式,国家不再具体负责双方谈判,让煤电双方私下协商。二是强调坚持以质论价、同质同价、优质优价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电煤价格要向市场价格靠拢。三是市场主体范围扩大,以前都是由5大发电集团通过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统一协调,发改委会出一个上会电力企业名单,其余的发电企业则没有资格参加。现在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直接同煤炭企业谈判,门槛大大降低。

  显然,上述这些信号对煤炭企业更加有利,增强了其话语权。而对电力企业来说,所谓的政策优势没了,要想拿到合同必须坐下来谈,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傲慢地等。

  “政府后退一步,企业向前一步,让真正的市场主体来发挥作用。”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煤炭会蜕变为合同汇总会的最大意义是政府从本属于企业的市场主体中退出来,从而为电煤市场化进程铺平道路。

  主管部门的苦衷

  事实上,行业主管部门一直介入煤炭会也有自己的苦衷。

  我国火力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全国大中型火电厂有400多个。电力扩容导致煤炭市场供不应求,价格一路高走,导致火力发电厂运行成本水涨船高,2006年中电联一份关于电煤的研究报告显示,按照2004年福州煤炭订货会电煤价格上涨12元/吨计算,仅电煤的采购成本使电厂增加支出56亿元。但是电力价格属于基础物价,政府希望保持相对的稳定。

  由此,政府主管部门只好出面调控,控制煤炭价格的上涨,这就是历次煤炭定货会成为“吵架会”的根由,但煤炭企业的积怨越来越大,2003年度的长沙煤炭订货会上,煤炭企业开始提出电煤涨价要求,导致国家计划安排的购煤合同只完成了40%。

  在这种情势之下,政府开始调控下游的电价,实行煤电联动。2004年度的福州煤炭订货会上,国家发改委首次出台了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允许电煤价格每吨上涨不超过12元,同时允许发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涨0.7分。但电煤价格依然继续上涨,为此,国家在半年之内两次调整电价以抵消电煤涨价对电力的影响。同年底,国家发改委出台煤电价格联动方案,规定在8%范围内浮动。

  但是问题依然没有解决,2005年度的秦皇岛煤炭订货会电煤涨价幅度超过了上述8%的范围,达到了30%-40%。

  2007年的桂林合同汇总会统计表明,2007年中国煤炭价格普遍上涨已成定局,中国五大电力集团电煤合同基本签订完毕,电煤价格普遍上涨30元/吨左右。中电联燃料分会秘书长杨林军对《经济》表示,今年的电煤涨幅比较大,有的达40元/吨。[page_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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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煤电价格联动又被提出桌面。1月25日,杨林军告诉《经济》记者,他们把具体情况汇总后,将就是否启动煤电价格联动向有关部门汇报。此后,有媒体报道,中电联有关再次启动煤电联动的方案已获批示,中电联燃料分会预计,近期会结束相关测算,第三次煤电联动有望启动。对此,杨林军未置可否,“春节后中电联将会召开媒体通气会,现在不好说。”

  2007通知中,发改委首次明确指出,继续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政策,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业内人士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因电煤价格上涨而成本增加的电力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

  电价改革才是治本之策

  对于今年国家有可能第三次启动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舆论界提出许多质疑。除了技术上的原因,比如联动时间滞后,上网电价调整执行不到位,联动基础数据及参数的采集、核定没有形成集中和科学的规范渠道等,更多是质疑这种体制的合理性。

  中电联相关人士曾指出,实施煤电价格联动,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煤电双方的价格矛盾,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电企业的困境和煤电之争。煤电联动实质上仍然是延续了行政审批的定价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体现了个别成本定价,与正在进行的竞价上网改革背道而驰。

  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接受《经济》采访时表示,电煤之争的症结在于电价,“现在国家不应该再控制电煤价格,而是应该改革电价,理顺电价机制。”

  与已开始向市场化靠拢的电煤价格相比,我国的电价改革明显滞后。韩晓平认为,“厂网分开”免除电网保障供电的相关责任,“竞价上网”为电网创造一个极为诱人的只赚不赔的盈利模式。由于作为用电一侧的企业和城市不能和发电企业进行交易,必须通过电网,而电网还要发电厂“竞价上网”,电网将收购多少电量、按什么价格,发电企业都是一头雾水,所以他们只能去压煤价,与煤炭企业争价格。

  “煤和电本应该是一种相互依存,共生共荣的关系,没有煤炭不能发电,而没有发电厂煤炭也没有市场,他们之间争来争去是不正常的。”韩晓平认为,这说明我们的改革中,将一些供需关系推向市场,而另一些供需关系的市场化进程没有跟上。煤炭价格上涨,电价不能相应调整,给发电企业造成很大压力。

  相关人士指出,目前加快电价改革的条件似乎已经初步具备。

  电监会最新统计显示,2006年,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13.49%,达到28344亿千瓦时,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3.99%,达到28248亿千瓦时,电力供需矛盾明显缓解,预计2007年,全国发电量和社会用电量增长均为11%,供需基本平衡。与此同时,尽管价格普遍上涨,但2007年的煤炭市场供求也基本平衡。

  这两个“基本平衡”为煤电关系更为顺畅提供了必要条件,尤其是电力供需的状况,为几乎停滞不前的电力体制改革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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