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经济部在一份声明中称,为有效控制国营韩国电力公司(Korea Electric Power Corp.)旗下6个发电部门,韩国政府计划于2011年初起对这些部门的商业惯例进行分析,包括劳资关系以及原材料采购。韩国政府持有韩国电力公司51%股份。
声明称,韩国电力公司已对旗下6个全资子公司,即韩国东南电力公司(Korea South-East Power Co)、韩国南部电力公司(Korea Southern Power Co)、韩国中部电力公司(Korea Midland Power Co)、韩国东西部电力公司(Korea East-West Power Co.)以及Korea Hydro Nuclear Power Co的业务表现进行了分析。
声明称,韩国电力公司将负责监管旗下电力部门的财务、在其他城市建造的核能厂以及能源开发,不过,这些电力部门将独立于操作工厂以及原材料采购。
声明称,韩国政府还将建立一个监管实体,以便在采购煤炭、有效管理工厂之间原材料供应方面发挥引导作用,通过合作包租大型承运船只和参与海外能源勘探项目来节约物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