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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潘碧灵:垃圾焚烧发电应由城市政府买单

日期:2010-03-05    来源:新华网  作者:吴晶晶 隋笑飞

国际电力网

2010
03/05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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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垃圾 发电

  去年以来,全国发生了多起群众反对在其居住地附近建设垃圾焚烧场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全国政协委员潘碧灵指出,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存在七大问题,亟待规范管理。

  “当前垃圾焚烧行业不规范的现状令人触目惊心。”潘碧灵委员指出,一是垃圾分类缺位,混合垃圾或只经过简单处理的垃圾直接焚烧,二恶英等有毒物质产生量大大高于分类垃圾;二是选址缺乏论证,过程不公开透明;三是产业准入混乱,存在恶性竞争和低价中标现象;四是技术监管缺失,一些垃圾焚烧发电厂为骗取发电补贴,大量使用煤和油来发电,成为实质上的“小火电”;五是违规操作突出,不遵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偷工减料,排放物不达标;六是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没有权力进行相应执法;七是缺乏独立的民间监测、监督机构,二恶英排放量等相关信息发布容易受到质疑。

  “对于许多城市来说,垃圾填埋场场地选择越来越困难,填埋处理的成本也越来越高,焚烧处理会逐步发展成为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选择。”潘碧灵委员说,“因此,建设符合标准的垃圾焚烧厂,科学有效地监督其运行与管理,监控其二次污染物排放,并建立由公众参与的长效监督机制,是摆在各个城市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潘碧灵委员指出,首先垃圾分类必须到位。“城市政府必须下定决心、切实投入,提供垃圾分类所需的强大基础设施。可适当借助民间拾荒者力量,将垃圾处理末端做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他同时建议,垃圾焚烧发电这种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完全属于公共服务范畴,应该主要由城市政府买单。相关环节要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听证制度;准入门槛要从严,必须是有资质、有经验的企业才能进入;招标过程公示,接受社会阳光监督;监督措施必须得力,从焚烧流程全面加强监管,杜绝偷工减料的现象;培育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间监管、检测机构。

  此外,潘碧灵委员还建议应健全法律法规,为环保执法提供法律依据;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对危害较大的不成熟技术坚决予以清除;将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纳入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加大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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