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保护参建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促进霍林河坑口电厂项目建设,该工程建设单位----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电投工程公司采取强硬措施,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的管理,防止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该项目建设单位近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分包劳务时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劳务企业必须与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无资质企业的,依法给予分包总额10%的经济处罚。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向各施工单位保证按工程进度足额支付工程款,要求各承包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现承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除要求拖欠单位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外,还要按拖欠总额的100%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承包商承包资格。
项目建设单位成立了以发电公司总经理为首的专门监督机构,对各施工单位用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每季度检查总承包商及分包商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对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罚,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持了现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保证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