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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垃圾发电年入20亿 环保背后是利益博弈

日期:2009-11-27    来源:新快报  作者:新快报

国际电力网

2009
11/2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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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垃圾发电 环保 广日集团

  番禺大石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争议不断,借助收集的得到的网民意见之中,结合已知事实根据一算,发觉这一项目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收益———以25年的特许经营权计算,运营方的收入竟接近500亿元———环保争议的背后,其实是一场利益博弈。

  今年7月,广日集团方面宣布,广州市政府已经将广州市生活垃圾的终端处理专营权授权给了广日集团,现在已在运营的李坑一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将逐步移交给广日集团进行运营。

  按照目前可知数据显示并计算,如广日(电梯)集团特许经营25年的广州垃圾发电项目,可获得接近500亿元的回报。

  公开资料显示,垃圾处理费补贴和上网电价收入是垃圾发电厂成本补偿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有消息人士称,广州市政府将给予广日集团的垃圾处理补贴费约为每吨140元。

  所谓垃圾处理费补贴,是指每处理一吨垃圾,政府就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一般在60元到80元就有赢利空间。”一位业内人士称。

  根据广州市政府通报,目前广州全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2万吨。按照这个数据来计算,那么广日集团每天可获得的垃圾处理费补贴168万元,全年累计超过6亿元。这意味着,如果广州市政府给予广日集团25年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特许经营权,以广州垃圾数量维持在每日1.2万吨来计算,仅垃圾处理费补贴,广日集团就可获得150亿元。

  此外,广日集团还可从发电业务中获得收入。根据有关规定,国家为扶持再生能源项目,除保证垃圾发电的电量全部收购上网外,每度电还补贴0.25元,同时免征增值税、减免所得税。

  2000年,广州市物价局曾批复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价为0.63元/千瓦时(不含税),而普通电厂上网电价每度只有两三毛钱。根据历年的媒体报道计算,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利润额高达1.2亿元。

  上述知情人士指出,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来说,一般仅仅依靠电价收入,就能基本实现收支平衡。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费补贴,则成为企业利润。

  “更关键的是,由于是特许经营,具有垄断性质。只要签了合同,这个利润就是有保障的。”该人士指出,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垃圾焚烧处理悄然成为一个热门产业。

  公开资料显示,广日集团强势进入垃圾处理领域后,以工商银行牵头的金融机构已经为它提供了80亿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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