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基金中,巴政府、多边组织和当地银行、政府债券(TFC定期金融凭证)将各占4亿美元、8亿美元和8亿美元,并拟由一个以巴国家银行(SBP)为主席单位的特别委员会负责基金的具体运作和管理,成员单位将包括巴国民银行、哈比卜银行、联合银行、商业银行、联盟银行及三家独立电厂等。
由于巴财政部执行不力、当地银行配合不积极以及亚行减债方案实施不顺利,巴电力行业现有的2160亿卢比(约合26.18亿美元)三角债务至今未能完全解决。
日期:2009-10-20 来源:商务部 作者: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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