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公安部发出《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柴松岳主席日前针对专项行动的开展作出批示,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行动,各电力企业要大力给予支持,形成合力,以重拳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
公安部此次开展的专项行动任务和目标是: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活动,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依法惩罚一批犯罪分子;清理整治销赃场所,遏制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上升的势头,全面带动和促进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健康顺利开展;明确重点,力争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全面清理整治,坚决堵塞销赃渠道;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浓厚的严打氛围。
电监会要求机关各部门和各派出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同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柴松岳主席批示精神,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