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确保输变电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保障全市输变电辐射环境安全,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期开展了全市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范围为国网泰州供电公司2019年至2022年经环评审批的110、220千伏输变电项目、企业自建2019年至2022年经环评审批的110、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全市共抽取了11个项目,查阅了相关台帐资料并对4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检查,4个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均已落实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及信息公示,无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问题。对检查发现的已建成投运尚未验收的项目,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加快验收,确保辐射环境、声环境等达到标准要求,对已验收的项目,要持续加强运行期巡查,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做好公众科普宣传工作。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对输变电项目进行持续性、经常性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指导整改到位,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