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93家企业中,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企业有26家,占28%;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的企业有35家,占37.6%;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的企业有13家,占14%;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有19家,占20.4%。我市的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山市正业中糖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联合鸿兴造纸有限公司,均属“完成”等级;而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和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则属于“未完成”等级。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节能考核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将纳入省节能奖励的范围,提请省政府进行表彰奖励;而属于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应于公告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报市经贸部门,同时抄送省经贸委,由我市经贸部门督促限期整改,而且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省相关扶优措施,年内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此外,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将由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 “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