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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价改须抓紧推进 非“一改革就涨价”

日期:2009-08-11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国际电力网

2009
08/1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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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源价改

  专家称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严禁垄断超额利润

  自去年底,国家在实施一揽子计划刺激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快了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步伐:启动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推进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等改革,一些城市相继调整或准备调整水价……从今年上半年看,水、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已取得积极成效。

  "现在正是进一步理顺资源价格的重要契机。"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也如此表示:"不要指望能找到一个最理想的时机",目前正是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有利时机,能改的要抓紧改。

  "当前价格总水平下行,推进改革不会导致价格失控。但若大规模实施改革也会影响企业生产,增加群众支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表示。

  改革并非单纯"涨价"

  "因为原来的资源价格偏低,没有反映出资源的稀缺程度。随着改革的推进,也必然会引起本身价格上升。"中国社科院财贸所价格室研究员温桂芳如此解释。

  以水价改革为例,今年以来,全国已有天津、上海、南京等9个城市调整了城市综合供水价格。沈阳、西宁等城市已召开听证会,准备调整水价。

  不过,水价等资源价格调整上涨的问题,引发部分公众的议论甚至质疑,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看法就是,改革即涨价,百姓负担加重。

  专家指出,目前一些资源价格改革有反对的声音,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有些政策并不是为了健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而只是单纯地调整价格,给人印象就是"一改革就涨价"。

  "改革是要让资源产品价格尽可能市场化,但大部分资源性产品又带有一定的公益性,需要格外考虑各种公平问题。既不能让生产方最后维持不下去,也不能让消费方负担不合理。"周大地说。

  温桂芳表示,推进改革中,要切实考虑大多数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对少数困难群体应该考虑给予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日前在中国价格论坛上表示:在继续推进资源价格改革过程中,要完善利益调节等配套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

  有条件就应打破垄断

  资源价格改革不能成为垄断企业牟利的盛宴,要努力做到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民众的呼声。

  "必须采取措施,避免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从中牟取高于正常利润之上的超额利润。"许光建说,应进一步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将价格改革的推动和竞争性市场的培育结合起来,这才是避免垄断企业牟取超额利润的根本手段。

  不少专家表示,资源性产品绝不能成为垄断企业提高自身福利、导致挥霍浪费甚至个别人贪污腐败的经济来源。

  温桂芳认为,如果条件允许,能够放开进行市场竞争的,就应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而对于供水、供气、供电等行业,在现阶段尚不能打破垄断的情况下,应加强对企业的成本监审和社会监督。

  周大地表示,包括供水等本身具有垄断经营性质的公共服务性行业不应是高利行业,略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收益是比较合理的。对于这类行业,应实行成本公开,加强政府对企业的监管。

  "对于必须由政府定价的产品,涨价幅度是否合理关键要看成本是否属实。这需要加强政府对成本的监审,完善成本核算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法,也需要社会公众监督和企业自律。"温桂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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