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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电力与金信信托借款纠纷终和解

日期:2009-06-30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刘昆明

国际电力网

2009
06/30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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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西昌电力 金信信托 借款纠纷

    对西昌电力(600505)与金信信托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市场报以热烈“涨”声,昨日西昌电力以难得的涨停报收。

  2005年,西昌电力担保债务危机全面爆发,或有债务最高时达10.23亿元。金信信托与立应公司、四川立信、西昌电力的借款合同纠纷就是该担保债务危机之一,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0月25日对此作出了西昌电力等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的判决。西昌电力不服此判决,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浙江省高院驳回了西昌电力的上诉,维持原判。为此,金信信托申请法院冻结了西昌电力绝大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公司股权。

  由于立应公司、四川立信、西昌电力未能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金信信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该案执行标的本息总额已达近2亿元。

  为了尽快消除案件对西昌电力的影响,在浙江省高院、金华市中院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西昌电力终于在2009年6月24日与金信信托再次进行了执行和解协商。

  初步议定执行和解方案包括,双方共同商定以执行和解方式终结该案判决执行程序;金信信托同意西昌电力以人民币1200万元为限承担担保人在本案的全部判决责任,西昌电力付款后有权向主债务人立应公司和共同担保责任人四川立信追偿;双方同意上述款项分三期支付,于2009年8月30日前支付完毕。以上款项如未按时支付,金信信托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本案即执行完毕,金信信托不再向西昌电力主张债权。同时,金信信托应在收到款后3日内向执行法院出具执行结案证明,执行法院应向西昌电力出具执行结案法律文书,并解除对西昌电力的全部保全措施。

  西昌电力表示,如公司为该笔1200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以执行和解的方式解除,则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为39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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