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重大工程项目电力供应,山东济宁市经贸委、济宁供电公司日前研究制定了电力供应保障措施,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经贸委、供电部门在重大工程项目的用电上实行超前服务,主动服务,优先服务。 超前研究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对供电服务的要求,掌握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和供电需求变化,分析在供电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供电与服务万无一失,主动做好服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报装用电,指定专门窗口或办事机构,提高报装速度和服务水平,提前主动服务。对列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范围的铁路、高等级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的用电报装实行优先服务、优先办理、优先送电。对各级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民生工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政策性扶持和优惠。对列入重点建设范围的公路、铁路、水利、农业等重点基础工程涉及到电网输变电设施变更调整、拆迁,积极配合项目单位,需要提供施工电源、临时用电的,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保障项目建设的用电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