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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下令取消地方优惠电价

日期:2009-03-07    来源:财经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电力网

2009
03/07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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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四部委 地方优惠电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取消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15家电解铝企业进入试点企业名单。

    3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公布了《关于清理优惠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电价通知》)和《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直购电通知》)。

    根据《电价通知》,四部委要求各地要取消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并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电价通知》规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可以按自愿协商的原则,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电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按国家规定的输电价格支付输电费,并缴纳随电价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与附加费。此外,四部委还要求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

    《直购电通知》披露,四部委根据国务院《研究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选择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云铝公司)等15家电解铝企业作为试点。

    这两则通知揭开了业界极为关注的电价政策的走向——在清理地方优惠电价的同时,扩大直购电的试点范围,预示着中国的电价政策开始新一轮的调整。

    “新的电价政策酝酿,最初是针对地方政府前一段时间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而进行的。”一位接近方案制定的官员说,“我们去了这些地区调研,地方确实面临用电量大幅下滑的困难,但地方政府的做法,确实不符合电价政策。我们做了一个折衷——叫停地方降电价的同时,留出了一个口子。这个口子就是扩大直购电的试点。”

    去年下半年开始,中国工业用电量出现了急速下滑。山西、湖南、内蒙古、贵州、云南等高耗能产业集中的省区,每月用电量同比降幅常常在两位数以上。2009年1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下滑12.88%,其中广东、浙江等东部发达省份的用电量同比大幅下滑。

    “当时的经济形势变化太快,用电量也掉得太厉害了,就像一下从楼上掉到了地下室。大家都不敢生产了。”内蒙古一家硅铁企业的负责人说。

    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政府纷纷以降价措施来拉动需求。2008年11月17日,内蒙古最先决定下调工业用电电价,将铁合金、多晶硅等七种高耗能产业的生产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下浮0.08元;黑色金属冶炼、有色冶金及深加工企业下浮0.045元。 此举一出,其他各省区也纷纷效仿,宁夏、云南等省区政府也相继下调了工业电价。

    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为,这种做法“造成电价政策的混乱和价格信号的扭区,不利于促进高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因此,四部委决定针对地方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进行清理,并在清理的同时,推进电价改革。

    不过,两则通知中没有明确过网收费标准,而这也正是直购电改革难点。

    “直购电改革的关键之处,在于‘过网费’如何确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一位专家表示,“此次四部分虽要求电网企业严格执行政策。但电网的收费标准并未明确。这也是往年直购电试点中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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