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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专家和业者对试行“电力投标制”有不同看法

日期:2009-02-16    来源:联合早报  作者:林佩碧

国际电力网

2009
02/1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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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加坡 电力

  为了进一步促进小户电力市场的开放与竞争力,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日前宣布探讨明年试验推出新电力投标制度的可能性。

  新投标制度是否真地能使本地电费市场产生良性竞争?受访的专家和业者对这个“有限度”开放市场的措施有不同看法。

  占本地电力市场约20%的小户电力市场,包括120万户家庭和小型用户,向来由新能源服务公司(SP Services)垄断,电力收费率受政府管制,并依据一定的收费公式计算得出。

  能源局的初步构想是由当局拨出部分电力,开放给本地五家电力公司竞标,而电费就会取投标价与计算价两者之间的加权平均(weighted average)价位。据了解,类似的投标制度已在美国一些地区,如新泽西和伊利诺伊州成功推行。

  针对这项拟议的新制度,隶属新加坡国立大学的能源研究学院(Energy Studies Institute)高级兼任研究员张永镐博士表示,推行既定合同(vesting contracts)的做法让能源局对市场保有一定的掌控权,因为最终拨出多少电力供投标的决定权是在能源局手上。

  他透露,有研究报告显示推行既定合同是监察市场力量,以及减低价格波动的有效途径。

  张永镐说:“其实,最理想的情况应该是也让消费者根据需求进场竞标。不过要确保消费者竞标制度妥善落实,就必须先推出实时(real-time)电耗计量表和收费系统。要注意的是,维持实时需求与供应市场的运作费用,以及在竞标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成本,最终又可能把市场全面开放带来的经济效益抵销掉。”

  本地两大电力公司受询时,不约而同地对政府逐步开放小户市场的做法表示欢迎,但认为做法还可商议。

  西拉雅能源(Power Seraya)董事经理麦格雷戈尔(Neil Mcgregor)通过电邮答复本报时指出,拨出部分电力供投标的做法仍有局限性,因为市场并没有全面开放,也无法促成直接竞争,小户因此无法与目前工商业大户一样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他说:“这项建议并没有为小户带来选择不同电力零售商,或像电信公司一样根据需求而制定收费配套的自由……小户仍然只能跟现在一样,还是向新能源购买电力。”

  政府是从2001年起分阶段开放电力零售市场,目前有约一万个用电需求超过一万千瓦小时的大型用户可以自由向不同的零售商买电。它们的用电量占整个电力市场销售额的80%。

  麦格雷戈尔也认为,新投标制度虽然会为电力收费公式注入一些变化,却不一定会使电费变得比较低。

  另一家电力公司--大士能源(Tuas Power)则表示还在研究相关建议对其商业模式可能带来的冲击。

全面开放小户电力市场

  能源局的长远目标是全面开放小户电力市场,当局目前正在马林百列及西海岸集选区进行全球首创电力预售系统(Electricity Vending System,简称EVS)测试。参与试验的用户可到通过设置,在便利店的充值器预付电费,以及选择适合的电力配套。

  新能源的独资子公司SP PowerAssets是目前本地唯一的电网供应商,其电网费的制定受能源局管制。

  能源局透露,外国电网商所得的回报率一般介于6%至15%,而在能源局的监管下,SP PowerAssets的回报率规定约为6%,足够它应付电网的扩展投资和维持费用,但这些开支以外的多余收入都会回馈消费者。例如该公司在去年10月起就宣布把电网费降低8%至11%,加上电力公司需在大型电力用户市场上竞争,这些因素都让电力公司不可能获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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