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关,青海省电力公司喜事连连。在售电量达到270亿千瓦时、电费回收连续38个月“月清月结”之后,近日又传出喜讯:省公司自1994年以来,连续十五年被青海省人民政府评为青海省“财政支柱”企业。
十五年来,省公司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依法按章纳税,累计上缴各项税金405549万元。省公司2000年时,全年完成税金23015万元,其中增值税15265万元,其它地方税种7750万元。随着电网的发展,公司经营状况有了大幅提高,2008年全年上缴税款72340万元,是2000年上缴税款的3.14倍,其中增值税由15265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49783万元,增幅126%,企业所得税由2000年的0元增加到2008年的1410万元,增幅100%,其它各税种由2000年的7750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8455万元,增加了9%。
自1994年以来,省公司财务工作以公司发展蓝图为目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谐理财,树立量入为出的观念,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加强财务管理能力,增强财会队伍凝聚力,统筹协调各项财务资源,防洪和化解财务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