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4月,原国家能源部、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云南省向广东输送季节性电能的协议》,明确从1993年开始,云南每年汛期向广东提供电力电量支撑,至此拉开了云南省“西电东送”的序幕。
1993年通过鲁布革电厂开始向广东送电,2010年通过向家坝电站开始向上海送电,2014年与广西签订《云电送桂中长期合作框架协议》开始向广西送电,2019年通过南方电网大平台向海南送电,2022年白鹤滩电站开始向浙江送电。云南持续努力夯实广东、广西、上海、浙江、海南等五省区外送电力市场,“西电东送”规模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