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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风波”平息:相关企业欠缴电费免滞纳金

日期:2020-03-14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李师胜

国际电力网

2020
03/1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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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部门 电费减免 国家电网

  近日记者独家报道的山东省出台“欠费不停供”政策但电力部门收高额滞纳金、导致企业“够不着”一事,有了新进展。据悉,当地政府及电力部门针对报道反映的问题,作出积极回应并出台切实措施,目前该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非常感谢你们的报道,青岛市电力部门12日下午给公司打电话,说疫情期间缓缴电费后不用再缴纳滞纳金。公司个别单位已收到当地电力部门通知。”13日下午,此前向记者反映享受不到“欠费不停供”政策的一位青岛上市公司高管吴明(化名)称。
  3月3日,有媒体刊发报道,在新冠疫情期间,山东省政府发文对符合规定企业用电“欠费不停供”,但电力部门对欠费部分收取滞纳金,最多不超过电力部门损失额的30%。故企业很难享受到此优惠政策。
  吴明称,报道发出后,山东省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山东省委督查室相关负责人于3月12日到企业调研,除了“欠费不停供”问题,还和企业高管就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座谈。
  除了上述企业,是否在山东省级以及全国层面打通了这一“梗阻”?
  13日下午,记者就此拨打国家电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官网公布的电话,但接听者表示并不知悉相关政策,并建议拨打供电服务热线95598。当日下午,供电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回应记者,在山东乃至全国范围内,符合规定的用户缓缴电费不再缴纳滞纳金。“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政府发文明确,对欠费不停电政策范围内的电力客户严格落实欠费不停电措施。对确因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电费的企业,经履行审核手续,并签订缓缴协议,明确缓缴时间、违约责任等事项。对居民客户、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以及已签订缓缴协议并按时履约的企业,免除缓缴期间电费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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