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
全社会用电量为1581.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增速比1-11月提高0.1个百分点。12月份,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为152.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比11月份回落1.6个百分点。
一、三次产业用电量增长
2017年,第一产业用电量19.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第二产业用电量886.79亿千瓦时,增长4.6%,其中,工业用电量863.95亿千瓦时,增长4.7%;第三产业用电量266.48亿千瓦时,增长9.9%。
12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1.4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第二产业用电量98.76亿千瓦时,增长9.5%,其中,工业用电量96.63亿千瓦时,增长9.8%;第三产业用电量21.07亿千瓦时,增长5.4%。
2017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408.90亿千瓦时,增长5.6%。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为197.62亿千瓦时,增长5.0%;乡村居民用电量为211.28亿千瓦时,增长6.2%。
12月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31.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为15.56亿千瓦时,增长0.4%;乡村居民用电量为16.10亿千瓦时,增长1.2%。
三、14个市州全社会用电量上升
2017年,全省14个市州全社会用电量均呈不同程度增长,9个市州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工业用电方面,除株洲、衡阳和张家界3个市工业用电量下降(分别降2.1%、1.7%和1.5%)外, 11个市州不同幅度增长。
12月份,除株洲和永州全社会用电量下降外,12个市州均呈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工业用电方面,除株洲和永州2个市工业用电量下降(降5.5%和12.8%)外,12个市州不同幅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