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
吉林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监委获悉,辽源原市委书记
王立平任职刚满8个月即被免职。这一调整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后经官方证实,此次调整与仙人河污染治理不力直接相关。
11月27日,据《中国环境报》消息:“记者近日从吉林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监委获悉,辽源原市委书记王立平被免职,与仙人河污染治理不力直接相关。至此,外界的猜测,终获证实。”
11月23日上午,辽源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省委关于辽源市委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王立平同志不再担任辽源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柴伟同志任辽源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王立平于今年3月1日由辽源市长转任辽源市委书记,至今年11月仅8个月时间;而柴伟于今年2月底担任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现吉林省
生态环境厅)厅长,至今也刚满9个月时间。
记者注意到,在王立平被免职的10天前,11月14日,正在吉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东辽河一级支流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辽源市党委、政府作为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的责任主体,对整治工作研究不多、用力不够、作风不实、紧迫感不强。辽源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
仙人河是东辽河一级支流,河长19.3公里,流域面积约36平方公里,均在辽源市境内,由北向南将辽源市区分为东、西两部分,并在主城区汇入东辽河。根据2018年以来的监测数据,东辽河干流在仙人河汇入后的财富桥断面多为劣Ⅴ类,水质恶化明显。
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作为督察重点。督察反馈指出,辽源市仙人河污染治理项目长期未实施,中央财政补助900万元资金逾期被收回。为此,吉林省整改方案要求,辽源市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仙人河截污干管迁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消除仙人河黑臭水体。
当时,辽源市长正是王立平。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存在控源截污进展缓慢、河道整治“光说不练”、敷衍整改问题突出、工作拖沓推进不力等4大问题。辽源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老旧、主管线截污不彻底、溢流和渗漏严重,雨污分流比例仅为39.5%,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是仙人河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
通报说,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城市黑臭水体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辽源市政府制定的《辽源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做好仙人河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工作。但督察发现,上述工作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华罡医院门前、西小桥等河段,水体均严重黑臭,漂浮垃圾、粪污,特别是帝豪歌厅河段两岸,遍布垃圾,景象十分不堪。
通报还指出,2018年5月以来,辽源市水利局在下游河道实施“建坝截污”,每日用水泵将河内截流的约5000吨污水提升至市政管网,并向督察组报告称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东辽河污水直排量”。但督察发现,辽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市区每天已有近2万吨污水无法处理直排东辽河,通过建坝拦截收集的仙人河黑臭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后仍最终直排东辽河,只是“污染搬家”,没有起到治污效果。
此外,辽源市委、市政府还被指作为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治工作研究不多、用力不够、作风不实、紧迫感不强,在工作中没有统筹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措施;也未按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及时部署推动开展仙人河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具体工作。虽反复表态重视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但对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工程所需的5亿元资金,仅拨付到位1000万元,导致各项治理措施迟迟难以落实。
通报指出,辽源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
随即,吉林省纪委省监委按照省委要求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赴辽源市展开调查。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经过8天的调查取证,目前,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已经形成,即将上报吉林省委。据悉,除了问责市委书记,吉林省还将对辽源市一批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此外,吉林省还成立了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技术指导团队,主要针对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具体到辽源方面,治理思路也已经初步明确。当地确定了4个方面的治理措施,包括启动实施仙人河清淤工程、加大排污口巡查检查及封堵综合整治力度、强化仙人河河道垃圾清理和加快推进各项工程施工进度。
“新官上任三把火”。对于新上任的辽源市委书记,第一把火无疑是仙人河治理。重任在肩,舆论对由生态环境厅厅长转任的新市委书记,抱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