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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赣榆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18-09-28    来源:赣榆区人民政府

国际电力网

2018
09/28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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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苏连云港 赣榆区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江苏省连云港赣榆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赣榆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项目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江苏海州湾产业区内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700t,建设2条日处理能力350t/d焚烧线,同时配置1台额定功率15MW汽轮发电机组。
 
  工程总投资:4亿元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18-86232100
 
  邮箱:gycgj2014@16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联系电话:025-85699121
 
  联系人:严工
 
  邮箱:yxj1509@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等)→开展评价工作(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建设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
 
  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3)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您认为本工程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危害如何?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如反对请说明主要原因)?
 
  (6)您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七)公示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赣榆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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