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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火电上网价每千瓦时上调2.5分

日期:2008-08-25    来源:经济导报网  作者:周晓艳

国际电力网

2008
08/25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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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山东火电 上网价

    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山东省自8月20日起将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提高0.025元,销售价不作调整。

    日前,国家发改委通知规定,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应当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上调,上调幅度在每千瓦时0.01元至0.025元之间。山东省上调幅度是规定的最高限。山东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这是充分考虑了省内煤炭价格走势之后做出的决定。 

    山东省针对不同火电企业实施差别上网电价的政策,但这次上调幅度一致,因此,对于拥有热效比相对较高的发电机组的企业来说,能够更有效地缓解电煤价格上涨压力。

    山东省物价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国家上调上网电价,目的就是缓解煤电困境,应该说会有效果,但具体程度还需日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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