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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火电企业7月1日起须持证排污

日期:2017-02-17    来源:齐鲁网

国际电力网

2017
02/1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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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火电 火力发电 火电厂

记者从2月15日召开的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全省火电、造纸等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年底全省将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倒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提升全省环境质量。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介绍,今年山东将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全省火电、造纸行业实施持证排污后,年底前“大气十条”和“水十条”重点行业、产能过剩行业都必须持证排污,环保部门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

王安德表示,“如果你现在的排污量经过你的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深度治理,把污染物量降下来了,你可以用作你的扩大再生产、可以交易,让污染治理有效益可赚,你搞好了还有钱挣。”

2016年,全省环保部门通过开展造纸、印染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和联防联控等措施,以倒逼机制提升了全省环境质量,但是全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就是今年山东治理环境亮出的一把利剑。

王安德说,各种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很大,在全国排在前列;环境质量的改善与省委省政府、国家要求还相差很大,环境质量改善的程度与群众需求和获得感相比,差距十分明显。

夯实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首先在于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管控等减少污染存量措施的同时,还应该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多措并举打好环境质量改善攻坚战。

王安德称,“必须全力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等量或倍量替代等污染物管理要求,必须与排污许可、规划环评、战略环评相协调、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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