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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关于与福建闽东电力签订配电售电公司合资协议的公告

日期:2016-11-09    来源:证券时报

国际电力网

2016
11/09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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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建福能 闽东电力 配售电

根据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力")签订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2016-043号公告),2016年11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能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配售电公司")与闽东电力签订《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合资协议书》"),拟共同投资设立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宁德配售电公司"),在宁德市范围内开展配售电业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三)注册资本:37300万人民币

(四)注册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10层

(五)法定代表人:张斌

(六)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开发;电力电器设备的销售;对房地产业的投资;水库经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水暖器材,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宁德配售电公司名称及住所

1、名称:宁德市配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福安市中兴西路16号

(二)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1、经营范围:售电;供电;配电网投资开发;电力设施的承装、承试、承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电力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经营期限:长期。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三)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四)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福能配售电公司认缴出资额13,000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货币形式缴纳,占宁德配售电公司注册资本的65%,首期出资650万元,自宁德配售电公司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剩余出资2020年12月31日之前缴足,具体缴纳出资额及期限根据宁德配售电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其股东会确定。

2、闽东电力认缴出资额7,000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货币形式缴纳,占宁德配售电公司注册资本的35%,首期出资350万元,自宁德配售电公司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剩余出资2020年12月31日之前缴足,具体缴纳出资额及期限根据宁德配售电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其股东会确定。

三、签订《合资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福能配售电公司与闽东电力签订上述《合资协议书》,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各方优势,加快推进公司在宁德市的配售电业务进展,为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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