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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部长:推动《核安全法》立法

日期:2016-04-21    来源:中国证券网

国际电力网

2016
04/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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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核安全法 核技术 核安全监管

4月19日-20日,第五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分析核与辐射安全形势,总结“十二五”工作,部署“十三五”任务。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吉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中国环境报4月20日报道,陈吉宁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实现我国由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国转型的关键时期,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中国核安全观为统领,大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陈吉宁表示,推进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是新时期做好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要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一要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法治保障,推动《核安全法》立法,积极开展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立法,加大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力度;二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形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中坚力量;三要尽快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加大生态环保大数据应用力度,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四要强化核安全文化引领,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民参与。

陈吉宁最后强调,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一方面要不断研究新问题,认真做好核与辐射领域风险的预判、分析与防范,将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另一方面要继续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守住核与辐射安全底线和反腐倡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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