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公司关于解除4家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的公告
1. 湖南湘军高压电杆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在专项抽检中出现普通锥形杆力学性能、配筋不合格,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在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情节严重的”,暂停中标4个月;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经项目单位验收合格,且在2015年第三批配网材料协议库存招标中已处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对该公司锥形水泥电杆的授标限制。
2. 怀化市建明水泥构件有限责任公司 该供应商在专项抽检中出现普通锥形杆力学性能不合格,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在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情节严重的”,暂停中标4个月;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经项目单位验收合格,且在2015年第三批配网材料协议库存招标中已处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对该公司锥形水泥电杆的授标限制。
3. 永州恒通电力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该供应商在专项抽检中出现普通锥形杆力学性能、配筋及保护层不合格;大弯距杆力学性能不合格,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在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情节严重的”,暂停中标4个月;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经项目单位验收合格,且在2015年第三批配网材料协议库存招标中已处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对该公司锥形水泥电杆、大弯距杆的授标限制。
4. 长沙县协同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在专项抽检中出现大弯距杆力学性能不合格,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在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情节严重的”,暂停中标4个月;现该公司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经项目单位验收合格,且在2015年第三批配网材料协议库存招标中已处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对该公司大弯距杆的授标限制。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物资部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