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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禹:供给侧改革应充分保障核电按基荷运行

日期:2016-03-17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赵唯 朱学蕊

国际电力网

2016
03/1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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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供给侧结构改革 中广核 核电项目

——专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

记者:您如何理解能源行业的供给侧改革?

贺禹:供给侧改革主要指结构性调整,对解决现在的环境污染问题非常必要。供给侧改革也包括能源行业的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清洁能源的能效。我们应把清洁能源放在更高的位置,少发煤电,让风电、太阳能、水电以及核电多发,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记者:对于核电来说,供给侧改革意味着什么?

贺禹:当前我国电力供应以煤电为主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未来一段时期内,电力供应宽松,需求增速放缓将成为常态,这为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重要窗口期,发展核电是中国能源供给侧改革的必然选择。

目前来看,我国核电发展的规模还太小。截至2015年底,我国(大陆)在运装机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仅1.8%,发电量约占全国的3%,远低于核电在全球电力供应中的比例10%。

一方面,中国核电还需在未来15年中坚持规模化发展,新增70至100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使其在电力供应中占据相当的比例,有效支撑我国减排目标实现;另一方面,我们应该与美、俄、韩等核电占比较大的国家对标。

记者: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电在能源结构中应扮演什么角色?

贺禹:在加大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规模化发展核电的同时,还需要关注和解决这些影响核电发挥作用和效益的问题。应从政策上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方式运行,确保核电满发、多发。

目前核电已出现不能按基荷运行的情况,一些建成投产的机组被要求参与深度调峰,甚至长时间停机备用,这是对清洁能源的严重浪费。而且,从核电技术、安全、经济、环保和产业特点看,核电机组不应参加调峰,频繁地进行负荷调整。

记者:在新电改推进的背景下,售电侧放开,核电企业应如何积极应对?

贺禹:构建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是电改的重要目标之一,核电作为稳定、高效、经济的清洁能源,将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

为适应电力市场和电改形势要求,中广核已在去年成立了售电公司,积极探索配售电新业务。同时,我们参股了深圳前海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发挥清洁能源提供商和服务商优势。此外,我们还与有关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开发抽水蓄能电站,拓展清洁能源纵深领域的开发与利用。

记者:对于内陆核电,业内有无预期的启动时间?

贺禹:内陆核电的启动时间要由国家来确定。“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里面特别指出要“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国家能源局对于内陆核电已有相关设想和规划,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记者:对于内陆核电目前的状态,您有何评论?

贺禹:我们需要用科学的眼光看待内陆核电问题,中国工程院已对内陆核电做了详细调研和论证。值得说明的是,核电站不论在沿海还是内陆,都应是最高标准。最重要的是需要根据内陆特点,做好充分的前期论证和调查工作再进行建设。

我希望尽快启动,只要国家批准就可以开建。目前内陆核电发展还面临公众是否接受的问题,得到公众的理解还需要一段时间。

记者:您怎么看“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的核电装机目标?

贺禹:首先我认为5800万千瓦的装机很难建成。因为2020年这一时间线的局限性很大,核电光建设期就要五年。这意味着2025年核电机组开工台数压力更大,需要增加1亿千瓦的装机量。

此外,2030年中国能源结构中非化石能源占比须达到20%,这意味着届时风电装机要达到5亿千瓦、水电装机4亿千瓦、太阳能装机3亿千瓦、核电装机1.5亿千瓦。所以五年发展规划是非常具有局限性的,至少应按照十年来规划才会更具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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