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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印发

日期:2016-02-16    来源:中电新闻网

国际电力网

2016
02/16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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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改委 电力企业 停电事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预案管理责任、地方政府事件应对组织指挥机构建设、地方政府和企业预案修编以及培训教育演练等措施及要求,促进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责任落到实处。

《通知》指出,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的 《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各级政府电力突发事件处置应对的行动计划,是政府和社会由常态向非常态转换的预先安排,是相关行业领域进行应急准备的工作纲要。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地做好《预案》的贯彻落实工作。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机制。国家能源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结合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以及相应职责,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预案》规定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警信息管理和信息报告工作。电力企业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监测、风险分析及信息报告,负责电网抢修恢复和应急供电保障等工作。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强化衔接与联动,扎实开展预案编修工作。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本地区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列入专项预案编修计划,在风险评估和资源调查基础上,组织开展预案制修订工作。省级人民政府预案要衔接国家预案,重点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响应及行动、人员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明确地市级人民政府职责以及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职责。电力企业预案要衔接相关政府预案,重点明确和落实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和电网抢修恢复、应急供电保障等各项措施。省级人民政府、中央企业总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要按规定向国家能源局备案,力争2016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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