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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2016-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国际电力网

2016
01/0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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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粤水电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0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形成发展合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稳步推进集团化管理模式,本公司拟投资5亿元设立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

(二)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本公司以现金及资产投资5亿元设立工程建设公司,现金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二)工程建设公司经营范围拟定为: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隧道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航道工程、电力工程、爆破工程施工以及固定式、移动式启闭机等制造安装,承包境外上述专业施工;工程技术咨询;水电开发,投资实业项目,对外投资;建筑材料、工程机械销售与租赁;土地整理。

(三)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为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形成发展合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实现资本迅速增值。

(二)存在风险:工程建设市场的变化,对本公司投资设立工程建设公司的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投资设立工程建设公司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四、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工程建设公司的发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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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0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

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了加大中南地区清洁能源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经营效益,拟整合中南地区的清洁能源发电资源,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江公司”)98.96%股权对应的安江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价值向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增资。

增资完成后,中南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0万元。目前,中南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公司已以现金方式向中南公司注资2,500万元,其余2,500万元及新增注册资本45,000万元,本公司将以安江公司股权对价的方式对中南公司进行增资。

(二)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增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所涉主体介绍

(一)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1.住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168号郡原生活广场2栋606。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范贻秋。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风力发电项目、太阳能发电项目、水力发电项目、地热能发电项目、生物能发电项目、环保项目、清洁能源项目、文化传媒业、仓储业、旅游项目开发的投资、投资咨询及技术开发;水利、水电技术培训。

中南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住所:洪江市太平乡补顺村十组。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范贻秋。

4.注册资本:47,900万元。

5.经营范围:水力发电;水电开发经营;水利、水电技术培训;旅游开发。

安江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本公司拟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安江公司98.96%股权对应的安江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价值向中南公司增资。

增资完成后,中南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50,000万元。目前,中南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公司已以现金方式向中南公司注资2,500万元,其余2,500万元及新增注册资本45,000万元,本公司将以安江公司股权对价的方式对中南公司进行增资。

目前,安江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有98.96%,广东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润咨询公司”)持有1.04%。广润咨询公司同意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了《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声明》。

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安江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至 2015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汇深会审〔2015〕第197号)。截至2015年9月30日,安江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521,512,195.76元,本公司持有安江公司98.96%股权对应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516,088,468.92元。公司拟以98.96%股权对应的账面净资产价值向中南公司增资,其中475,000,000元作为中南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其余41,088,468.92元中南公司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二)安江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增资前后本公司均持有中南公司100%股权。

(四)中南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目的:为了加大中南地区清洁能源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经营效益。

(二)存在风险:国家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本公司向中南公司增资的效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资有助于提升中南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加快发展。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中南公司的发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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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0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合作概况

(一)为了更好地推进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提升盈利空间,提高经营业绩,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韩江水利公司”),注册资本8,8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800万元,持有韩江水利公司54.55%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出资4,000万元,持有韩江水利公司45.45%的股权。

韩江水利公司经营范围拟定为:水利水电投资、开发、经营,供水,旅游服务。

(二)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国开发展基金基本情况

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缺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对象:广东粤水电韩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二)合作方式:本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共同出资设立韩江水利公司,注册资本为8,800万元。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金4,800万元,持有韩江水利公司 54.55%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向韩江水利公司现金出资25,000万元,其中认缴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持有韩江水利公司45.45%的股权,剩余21,000万元列入韩江水利公司资本公积。

(三)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自首笔出资款缴付完成之日起20年。

(四)投资收益:投资期限20年内,国开发展基金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1.2%。如韩江水利公司未分红或国开发展基金每一年度实际自韩江水利公司所获得的现金收益低于合同规定的投资收益,则公司应以可行且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溢价等)补足国开发展基金以确保国开发展基金实现其预计的投资收益率目标。

(五)投后管理:国开发展基金出资完成后不向韩江水利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韩江水利公司的经营管理。

(六)投资回收: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选择如下任一方式实现投资回收:

1.回购选择权

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期(66个月)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约定的回购计划回购股权。股权回购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在韩江水利公司的持股比例为零。

2.减资退出

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期(66个月)届满后,按照约定,国开发展基金通过由韩江水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收回对韩江水利公司的出资。减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在韩江水利公司的持股比例为零。

(七)违约及赔偿:若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则构成违约,应充分、有效、及时赔偿其他方的损失。

四、本次合作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作目的:本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合作成立韩江水利公司,是为了更好地推进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提升公司盈利空间,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二)存在风险: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韩江水利公司投资建设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及建成后运营,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韩江水利公司的发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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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06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韶关乳源

大布风电项目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拟由全资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能源公司”)在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大布镇投资建设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项目二期120MW,工程总投资 105,000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21,000万元,本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乳源能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高于30,000万元。

该项目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十二五”第五批风电拟核准计划(国能新能〔2015〕134号),并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韶关乳源大布二期风电场项目的批复》(粤发改能新函〔2015〕5861号)。

(二)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项目二期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一)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乳源县乳城镇鹰峰西路5号工人文化宫。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四)成立时间:2014年2月20日。

(五)法定代表人:廉得来。

(六)注册资本:7,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水电站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风力发电与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销售;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八)乳源能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乳源能源公司聘请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南部的大布镇的梁坑坳、蕉窝顶一带山区,距乳源县城直线距离约33km,风电场高程范围为730m-1240m,场址范围约20km2,拟建场地地形平坦、开阔。

(二)该风电场所处位置风能资源比较丰富,测风塔80m高度平均风速为6.54m/s,风功率密度为335.0W/m2。测风塔85m高度附近评估区域风能资源属于3级水平。

(三)该项目拟采用60台单机容量为2MW、叶轮直径为110m的风机。该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269825MWh/yr,年满发小时为2248.5h,容量系数为25.7%。

(四)该项目建设期24个月,工程静态总投资101,142.24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428.52元/kW;工程动态总投资105,283.51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773.63元/kW。

(五)该项目上网电价为0.61元/kW·h(含增值税),全部投资的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98%,全部投资回收期为9.83年,总投资收益率为6.23%,资本金利润率为16.48%。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7.82%,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为了加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营业利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有一定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风力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建成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26.55万kW。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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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0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拟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徐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闻能源公司”)在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鲤鱼潭水库投资建设粤水电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MWp,工程总投资34,482.62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6,904.52万元,东南投资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徐闻能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7,000万元。

该项目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5-440825-44-03-010583)。

(二)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一)名称:徐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徐闻县徐城东平三路271号。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四)成立时间:2015年10月19日。

(五)法定代表人:陈鹏。

(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新能源项目投资运营,其他项目投资。

(八)徐闻能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东南投资公司聘请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下桥镇鲤鱼潭水库东北侧消落区,地势整体较平缓,拟选场区高程为53m~56.2m(黄海高程),场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0°24′4″、东经110°5′24″,占地面积约929亩。场址对外交通便利,场区旁有国道G75通过。

(二)该地区年平均日照时数2003.6h,多年平均气温23.3℃,极端最高气温为38.7℃,极端最低气温为3.5℃。该光伏项目场址处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 1485kWh/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QX/T89-2008《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初步判定工程场址处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资源很丰富,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三)该项目所有光伏阵列划分为38个光伏方阵,共安装153912块260Wp多晶硅光伏组件。采用 260Wp规格的多晶硅光伏组件,1MW型集装箱式逆变房(含2台500kW逆变器及2台直流配电柜)。项目投产后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4388.9万 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97小时。

(四)工程计划建设期6个月,工程静态投资为33,744.45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436.11元/kW;工程动态投资为34,402.6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600.65元/kW。

(五)该项目上网电价前20年为1元/kW·h(含增值税),后5年上网电价为0.502元/kW·h(含增值税),全部投资的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8.90%;全部投资回收期为10.16年,总投资收益率为4.94%,资本金利润率为13.32%,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49%,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为了加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营业利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有一定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光伏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5万kW。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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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0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柯坪县

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坪能源公司”)在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投资建设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工程总投资18,105.65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3,621.13万元,新疆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柯坪能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3,700万元。

该项目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编码:20150075)。

(二)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一)名称:柯坪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光伏产业园。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四)成立时间:2014年1月27日。

(五)法定代表人:蔡勇。

(六)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能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物资经销(风力发电与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八)柯坪能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新疆能源公司聘请新疆电力设计院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东部48km处,于阿克苏市西南方向68Km,厂址周边与托玛巴什村、其曼村、其兰村等毗邻,北侧紧邻G314国道和省道S308,交通方便。

(二)阿克苏地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工程代表年总辐射量为5529.60MJ/m2·a,在倾斜角度为35°时,倾斜面所接收到的年总辐射量为6400.30MJ/m2·a以上。太阳能利用前景广阔,能够为光伏电站提供充足的光照资源。

(三)该项目选用255Wp多晶硅电池组件,电站安装80000块电池板,安装方式为全固定式支架安装,逆变器选用500kW逆变器,共计40台。该工程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4136万kW?h,年平均发电量2565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57.6h。

(四)该工程计划建设期6个月,工程静态投资为17,690.60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671.86元/kW;工程动态投资为18,105.6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875.32元/kW。

(五)该项目上网电价前20年按照0.812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0.95元/kW·h)计算,后5年为0.2137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0.25元/kW·h)计算,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56%,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03年,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 17.33%,平均投资利税率为4.01%,总投资收益率为5.37%,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为了加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营业利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有一定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光伏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5万kW。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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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0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阿瓦提

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瓦提能源公司”)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西南工业园内投资建设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MWp。工程总投资18,112.15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3,622.43万元,新疆能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阿瓦提能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12,700万元。

该项目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编码:20150076)。

(二)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一)名称: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锦秀花园24楼3单元401室。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成立时间:2014年4月10日。

(五)法定代表人:蔡勇。

(六)注册资本:8,920万元。

(七)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的投资开发与技术咨询。

(八)阿瓦提能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新疆能源公司聘请新疆电力设计院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该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该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西南,秋玛克村以西8km处的荒地,规划的阿瓦提工业园区内。地形平坦开阔,整个场地内少量发育季节性冲沟,场地海拔高度为1045m。

(二)阿克苏地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工程代表年总辐射量为 5529.60MJ/m2·a,在倾斜角度为35°时,倾斜面所接收到的年总辐射量为6400.30MJ/m2·a以上。太阳能利用前景广阔,能够为光伏电站提供充足的光照资源。

(三)该项目选用255Wp多晶硅电池组件,每座电站安装80000块电池板,安装方式为全固定式支架安装,逆变器选用500kW逆变器,共计40台。发电系统 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64436万kW·h,年平均发电量2577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63h。

(四)工程计划建设期6个月,工程静态投资为17,696.95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674.98元/kW;工程动态投资为18,112.1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878.50元/kW。

(五)该项目上网电价前20年按照0.812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0.95元/kW·h)计算,后5年为0.2137元/kW·h(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为0.25元/kW·h)计算,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53%,投资回收期为10.07年,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 17.12%,平均投资利税率为3.98%,总投资收益率为5.36%,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为了加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营业利润,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二)存在的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有一定的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清洁能源光伏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建成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5万kW。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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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1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和

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由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在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投资建设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光伏发电20MWp项目,工程总投资 18,960.92万元。

为推进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光伏发电20MWp项目的开发建设、争取尽快投产发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能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不超过1.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4年(含宽限期1年),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新疆能源公司为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不超过 1.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和什托洛盖镇肆区西街(原环保局办公室楼);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四)成立时间:2014年4月15日;

(五)法定代表人:蔡勇;

(六)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向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投资;风力发电与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销售;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八)本公司持有新疆能源公司100%股权,新疆能源公司持有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100%股权;

(九)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14年(含宽限期1年);

(三)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一)为推进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光伏发电20MWp项目开发建设、争取尽快投产发电,董事会同意新疆能源公司为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不超过1.3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二)本公司董事会在对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本次贷款主要用于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光伏发电20MWp项目的建设,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479,616万元人民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新疆能源公司为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实际担保总额217,066.84万元人民币(按照2016年1月6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97%。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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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1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

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0 年1月21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洲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罗定市城区堤防工程BT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回购协议书》,双方约定以BT方式进行罗定市城区堤防工程BT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投融资总额约16,600万元。晨洲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罗定市政府负责提供融资所需抵押物。

为推进罗定市城区堤防工程BT项目的实施,晨洲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晨洲公司10,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10年。

详见2011 年12月14日和2011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取消担保情况

因该项目无法落实抵押物,晨洲公司未取得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的贷款。截至目前,罗定市城区堤防工程BT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不再需要该笔贷款。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为晨洲公司罗定市城区堤防工程BT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取消为晨洲公司罗定市城区堤防工程BT项目提供的担保,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月6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孙)公司担保,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469,616万元人民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新疆能源公司为和布克赛尔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和取消为晨洲公司罗定市城区堤防工程BT项目提供的担保的额度),实际担保总额 217,066.84万元人民币(按照2016年1月6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97%。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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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1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至2016年1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15:00至2016年1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9日。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9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设立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项目二期的议案;

(四)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议案;

(五)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议案;

(六)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的议案;

(七)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八)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6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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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投票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五)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六)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水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6-00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12月30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6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5人,实际参会董事1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粤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公告》。

二、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详见2016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

四、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项目二期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东韶关乳源大布风电项目二期的公告》。

五、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广东省徐闻县鲤鱼潭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公告》。

六、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柯坪县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公告》。

七、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6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疆阿克苏阿瓦提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的公告》。

八、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2016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九、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2016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

十、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2015年部分银行给予公司综合授信的陆续到期,为使相关业务正常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如下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

(一)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额度4亿元的综合授信;

(二)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支行申请额度28亿元的综合授信;

(三)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申请额度5亿元的综合授信;

(四)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额度23.3亿元的综合授信;

(五)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额度1.4亿元的综合授信;

(六)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塘支行申请额度5亿元的综合授信;

(七)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额度2亿元的综合授信;

(八)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额度3亿元的综合授信;

(九)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其关联的信托公司申请额度3亿元的信托贷款授信。

十一、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蒋传桂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蒋传桂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对聘任蒋传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蒋传桂先生简历见附件1。

十二、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罗凌云女士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罗凌云女士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对聘任罗凌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罗凌云女士简历见附件2。

十三、1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16年1月7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附件1

蒋传桂先生简历

蒋传桂,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2000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一工程公司经理。

蒋传桂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附件2

罗凌云女士简历

罗凌云,女,汉族,1978年 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第二工程公司副经理、经理,全资子公司广东晨洲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证券部经理,全资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建安公司总经理,2015年11月起担任建安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现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安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罗凌云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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