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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在电改配套文件解读暨推进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5-12-16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际电力网

2015
12/1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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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郑栅洁 电力体制改革 电改配套文件

在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解读暨推进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郑栅洁

(2015年12月4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中发9号文,解读配套文件,研究推进试点工作。国家发改委运行局、价格司和国家能源局法改司、电力司、监管司有关同志对相关配套文件的内容做了深入的解读。刚才,来自云南、贵州、广东、重庆等省市的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试点工作情况。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福建监管办介绍了电力市场监管的有关情况。他们的发言各有侧重、各具特色,都非常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会后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印发,充分说明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极端重要性。

(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改革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习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提出“四个革命”和一个合作的战略部署,指明了能源体制改革方向,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克强总理在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让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改革能源体制,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机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客观要求。

这体现在六个有利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降低电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放开上网电价,有利于促进发电侧充分竞争,实现高效环保机组多出力。改变电网企业赢利模式,加强输配环节成本监管,有利于控制电网建设成本,提升电网企业效率。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有利于加快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理顺独立配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关系。放开售电业务,允许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竞争,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工商业用户用电需求。建立市场交易机制,形成反映用电时间不同、位置不同以及供需变化的电力价格,有效引导电源、电网投资建设,打破省间壁垒,实现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有利于保障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加快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升级。

(三)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促进电力行业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总体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动电力工业进一步向市场化方向转变,有利于解决电力发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使电力工业从单纯追求规模和速度增长,转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率提高;从单纯考虑生产和供应,转向生产和消费并重、供给和需求并重;从主要依靠计划方式配置资源,转向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而推动电力工业朝着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方向发展。

二、积极稳妥做好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云南、贵州开展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重庆、广东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国家能源局正在积极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据初步了解,目前还有不少省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形成,或正在完善准备上报,也有一些省份还在观望。推进电改离不开各地试点,需要发挥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下面,我就电改试点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没有数量限制。

中发9号文及6个配套文件出台后,本轮电力体制改革中央层面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之后的改革文件落地,需要各地积极开展试点探索,通过实践摸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路子。从这个意义上讲,除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外,电改试点没有数量限制。凡是改革积极性高、有试点意愿的地区,试点方案符合中发9号文及6个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的,都应允许开展试点。我们持鼓励、支持态度,希望同志们回去后向省(区、市)分管领导汇报。

(二)坚持以综合试点为主、专项试点为补充。

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要先拟定综合试点方案及其配套专项试点方案。综合试点方案应包括本区域或本省电力工业发展状况、电力体制存在问题,以及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等内容。综合试点方案还需要有配套的专项改革方案作支撑,否则改革措施无法落地。专项改革试点方案包括输配电价改革方案、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电力交易机构改革方案、配售电侧改革方案等。同时,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开展相应的专项改革试点,待条件成熟时再开展综合改革。

(三)试点方案要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本地实际。

拟定电改综合试点方案及专项试点方案,既要符合中发9号文及6个配套文件精神,又要切合本地实际。中发9号文主要精神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即“三放开、一独立、三强化”,提出了深化改革的五项原则,即坚持安全可靠、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保障民生、坚持节能减排和坚持科学监管。这是大原则、大框架,可以改革深化,但不能走偏。符合本地实际就是要突出问题导向,力求改革实效,释放改革红利,助力实体经济,改善普遍服务。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市场建设宜区域则区域,宜省则省。试点方案制定中不仅要征求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保证改革方案符合中央精神,还要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意见。

(四)试点方案批复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区域市场试点方案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省(区、市)拟定。综合试点方案由各省政府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由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和国家能源局法改司办理;专项试点方案由省发改委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由相关专业司局办理。各地上报试点方案前也可先与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沟通。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要全力支持各地开展改革试点,多为地方出主意、想办法,提高办事效率。

目前云南、贵州、广东、重庆试点方案已获批复,下一步还要扩大改革试点。下面,我再对试点已获批复,或会后可能进行试点的省份如何做好电改试点工作,提几点希望与建议:

一是认真完善试点方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批复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过程中,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试点地区要按照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适宜开展区域市场建设的省份,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二是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配套文件明确部门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有序推进各项试点工作。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电力市场建设是这次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和核心内容。发用电计划,竞争环节电价,以及配售电业务,应当有序放开。电力市场建设应当积极推进,电力市场方案应当经专家论证,电力市场运行前要模拟运行。要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完善有关规则。

四是建立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机制。推进电改试点过程中,要灵活应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保持电力供需平衡,优先保障民生用电,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属于政策层面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

三、正确处理改革工作中的五个关系

一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关系。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关乎国家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既需要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也需要充分发挥基层创新。顶层设计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为基层创新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资源禀赋和电力发展状况也有较大差异,决定了改革试点的路子不尽相同。允许各地多模式探索,鼓励大胆创新。

二是推进电改与保持稳定的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改革不能影响稳定,稳定为改革创造环境。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市场机制,将对市场主体利益带来深刻调整。特别是当前电力需求增长放缓、发电装机出现富裕的情况下,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会加剧部分低效率企业的经营压力,甚至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因此,电改工作须稳妥有序推进,要把改革的力度和电力行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推进电改与电力安全的关系。9号文把坚持电力安全作为第一基本原则,推进电改必须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放在第一位。建立电力市场,开展市场化交易,都不改变现行的电力系统安全管理体制,各电力企业仍然是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的责任主体。电网企业仍负责电网系统安全,这是9号文明确提出的责任。所有市场主体都必须服从电力运行统一调度。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市场交易组织,所有交易计划都必须在满足安全约束的条件下形成和执行。

四是电力市场建设与服务实体经济的关系。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济效益持续下降,地方政府和企业对通过电力体制改革降低电价的愿望比较强烈,也可以理解。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降低电力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与服务实体经济是不矛盾的。我们要通过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科学透明,监管有力的输配电价体系,建立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化机制,形成合理的电价机制,而不是采取行政化手段人为降低电价,要防止电力体制改革可能出现的走偏倾向。

五是区域市场与省(区、市)市场的关系。配套文件明确我国电力市场分为区域和省电力市场,市场之间不分级别。各省按照9号文和配套文件建设省电力市场,有利于在省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电力成本,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根据我国区域电网结构以及各省之间资源互补性强的特点,建设区域市场,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有利于省际间调剂电力余缺,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是电力市场化发展的方向。国家能源局将积极推动区域市场建设。建设区域市场,要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设省市场要前瞻性的考虑向区域市场发展的空间。区域市场和省市场应该统一基本规则,预留系统接口,为将来市场融合创造条件。

四、充分发挥能源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作用

(一)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发挥作用。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在电力体制改革中的地位非常重要,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配合发改委做好电力体制改革牵头工作。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系统研究,参与谋划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提出工作建议,抓好工作落实,为省委、省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发挥好能源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做好电力规划、新增配电放开和自备电厂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积极参与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等工作。联系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帮助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二)积极发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作用

加强监管在电力体制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三强化”的重要内容之一。9号文明确提出,要完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创新监管措施和手段,有效开展电力交易、调度、供电服务和安全监管,加强电网公平接入、电网投资行为、成本及投资运行效率监管,切实保障新能源并网接入,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居民供电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这是中央9号文赋予能源监管机构的重要职责,能源监管机构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积极发挥专业监管机构的优势和专长,深刻领会中发9号文和6个配套文件精神,在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基本规则和监管办法的指导下,切实提高自身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水平,要转型提升,提高综合素质,发挥电力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更好地推动国家能源战略的落实,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力监管新道路。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分工配合。电力体制改革工作非常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建议各地成立由分管副省长负责、各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参加的领导小组。各地发改委、能源局承担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做好牵头工作。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地方政府部门以及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之间要分工有序,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各地发改委和能源局要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统筹推进综合试点。按分工做好专项试点。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认真做好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工作。改革方案要有序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时序、节奏和力度,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三)交流学习,总结推广。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在各地都是新鲜事物,大家都在实践探索。要加强试点工作情况的交流,各地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借鉴。国家能源局将通过座谈会、简报信息、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将各地在试点中形成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按照9号文的要求,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加大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宣传报道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浓厚氛围。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面向地市政府、电力企业、电力用户和社会公众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同志们,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扎实做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为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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