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国电山东公司完成发电量201.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6%,增速区域最高;平均利用小时完成2645小时,较全省统调公用机组平均高193小时,区域排名第一;在30万、60万“三同”机组利用小时对标中,所属石横公司、聊城公司排名均为第一。
今年以来,山东公司积极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新形势,紧紧围绕“三争三保”营销工作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电量营销和对标管理。积极争取年度基数电量。以供热、环保、稳定生产等为题材,争取到年度基数内电量计划389.03亿千瓦时,折合机组利用小时数居区域首位。努力开拓市场电量。签订大用户直购电量25.64亿千瓦时,签订自备电厂替代电量5.26亿千瓦时,为实现全年发电目标奠定了基础。加强利用小时对标管理。加强同调度、交易机构协调,按照“前紧后促、往前赶”的原则,督促各厂努力提高机组利用小时,确保高于“三同”平均水平。强化营销协同管理。建立市场营销协同工作机制和与市场相适应的快速反应机制,从电量指标争取、电量计划下达到电量发出,实施全过程管控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机组利用小时整体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