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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严把节能减排政策要求 推进川渝电网500kV第三通道建设

日期:2015-06-12    来源:中国证券网

国际电力网

2015
06/1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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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川渝电网 电力调度 节能减排 水电消纳 电力企业

6月12日从能源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高燃煤发电机组负荷率,实现资源优化利用,2014年9-11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华中和华东区域各派出机构,开展了节能减排发电调度专项监管工作。根据监管情况,形成华中华东区域节能减排发电调度专项监管报告。

报告指出,从此次专项监管情况看,华中和华东两大区域基本能够按照节能减排政策要求,通过发挥互联电网作用,积极采取措施,实现水电等清洁能源较好利用,减少了煤炭消耗,促进了电力行业节能减排。

报告还指出,此次专项监管发现,有关省(市)还存在节能发电调度试点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电力项目建设不协调、部分计划方式配置资源不合理、电力调度运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机组发电负荷率偏低等主要问题,影响了节能减排效果发挥。 江苏、河南、四川三个节能调度试点省份一直未配套出台相应经济补偿办法,又缺乏相应的市场机制,使得开展节能发电调度引起的利益调整得不到有效补偿。部分电力项目建设不协调、个别项目规划未落实。如川渝电网500kV第三联络通道至今未开工建设。

报告提出监管意见,有关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机构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政策,充分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一是有关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划,按要求推进川渝电网500kV第三通道建设。二是电网企业要积极改善电网结构,重点增加500kV下网变电容量,减少下网卡口,为大机组多发电、水电消纳创造条件。三是调度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电网稳定控制措施。四是调度机构要充分发挥大电网优势,加强电网调度的协调,促进备用容量省间共享、资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大范围配置和优化利用。五是调度机构应推进经济优化调度量化考核机制的建立。六是有关发电企业要鼓励下属发电企业跨集团开展发电权交易和配合做好优化调度工作。另外还要改善节能发电调度配套措施,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优化跨省区电力分配,完善跨省区辅助服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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