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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高速项目可由省级审批

日期:2015-03-21  

国际电力网

2015
03/21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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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火电 高速项目 环保部

环保部下放环评审批权限

环评审批作为建设项目在环境方面重要的把关环节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了2015年版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目录,这是继2013年11月环境保护部下放25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后,再次对环境保护部审批权限做出调整。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以第17号公告发布了《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记者查看发现,该目录只有5页,共八大项目内容属于国家环保部审批的范围,主要包括核电厂、跨省的水电站和水库、民航机场、跨省的铁路、新建炼油项目和大型的煤制天然气等化工项目。其中,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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