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5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与以往的大用户直供电试点不同,此次将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其现行低买高卖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宣告终结。
同时,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通知》明确指出,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要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电网企业按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新电价机制将从2015 年1 月1 日起运行,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
电网公司的盈利模式和生存之道是我国十多年来电力体制改革的最大障碍。十余年前,近万字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定了中国电力行业“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路径和目标,然而截至目前,只有厂网分离基本实现,主辅分离仍不彻底,输配分开尚无时间表,竞价上网以及电价市场化更是遥遥无期。
而该《通知》的出台,无疑加速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此番电力体制改革标志着电网主导电力系统时代的结束,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方有望重新夺回应有的话语权。
可以肯定的是,此次深圳试点是新一轮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并为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对于未来,人们无不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