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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电价调整方案公布 居民用电不作调整

日期:2008-07-09    来源:河北青年报  作者:袁志广

国际电力网

2008
07/0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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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河北 电价 用电

    7日,河北省物价局向外界公布了最终的电价调整方案。

  根据该方案,河北南、北部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除居民生活电价以及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外,其他销售电价均有所调整,其平均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5分钱。该标准自本月起实施。

  昨日省物价局公布的《关于提高电网电价的通知》规定,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资源节约,决定适当提高电网电价,此次调整包括适当提高上网电价,调整电网输配电价,以及适当提高销售电价。

  据了解,河北南部地区以及北部地区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至每千瓦时2厘钱。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仍维持每千瓦时1厘钱的标准。据悉,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调整销售电价的同时,河北南部电网峰谷分时时段的划分同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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