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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并未批准滨海电厂选址坝光

日期:2013-05-22    来源:深圳晚报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3
05/2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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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能源局 电厂

    5月16日,由广东省政协委员彭伊娜发布的一条关于“坝光拟建煤电厂”的微博,在网上引发强烈反响,质疑者众多。5月21日下午,深圳市发改委通过官方微博对此事作出回应:国家能源局的批复只是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并非批准同意该项目的最终选址及开工建设。

    5月16日下午,广东省政协委员彭伊娜微博发布消息称,她从深圳市政协会议上获悉,国家能源局已批复深圳滨海电厂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拟建2台100万千瓦燃煤发电组,拟选址于大鹏坝光。当天下午,深圳市政协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彭伊娜发布消息属实。此事在微博里引发了较高关注,彭伊娜以及市政协委员金心异、张学虎讨论此事的微博均有数千次转发,大量网友参与评论此事,多数网友希望能叫停该项目。

    5月21日17时57分,市发改委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绿色低碳发展的要求》(以下简称“要求”)。“要求”称,国家能源局批复文件明确要求,滨海电厂项目前期工作需完成规划选址、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节能评估、电网接入等工作。在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还要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在此基础上,上报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主管部门审批,而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要求”中提到,深圳市政府要求项目建设方——深圳能源[-0.34% 资金 研报]集团在整个项目前期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科学论证,未经国家核准,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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