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珠海市开展 “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获悉,近年来珠海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情况呈现恶化趋势。外部施工破坏电力设施总量从2010年的38起、2011年的68起上升至2012年的236起。
据了解,去年全年因外部施工导致线路停电故障数占全部故障停电数的60%,导致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多停约一个小时。
珠海供电局电力设施保护专责王汉鹏表示:“要根除电力设施被盗,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切断电力设施盗窃贩卖的利益链,二是形成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每一次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发生,影响最大的是普通市民。因为修补线路、更换设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对市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难以估量。
“我们希望市民能在自己做到爱护电力设施的同时帮助我们监督、举报。”而市供电局也对此制定了一系列详细规定对市民的保护行为给予鼓励。在《广东电网公司对检举、查获窃电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办法》中有此类规定:“对只检举但不直接参与现场检查的检举人,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案的,按案件直接损失金额的5%-10%进行奖励”:“单宗窃电或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总奖励金额下限为500元,上限为50万元”。2012年至今,珠海供电局奖励举报、破获电力设施案件已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