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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市场化难 消费者成“替罪羔羊”

日期:2012-12-26    来源:财讯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2
12/26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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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价 电力

    国际电力网讯:随着国务院《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围绕在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后续脉络”已经浮出水面。不过,在电煤价格实现市场化的同时,煤电价格机制联动能否贯彻执行此前的电力改革路线,仍是个大大的问号。可以说,对于后电煤时代的市场化改革,将是决战决胜国内电力改革市场化成功的关键。

    日前,国务院除宣布将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外,该意见还指出,将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比如,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将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可以说,此意见出台预示着:国内电价市场化今后将通过价格来调节,而原来由电厂承担的电力涨价矛盾,未来或将传递到用户身上。

    可以肯定的说,此意见的出台,与2002年2月国内“电力体制改革的5号文件”相悖。因为在那个文件中,政府相关部门第一次提出,要对国内电力工业实施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电力体制改革。

    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方向就是为了“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而当时的5号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工业全面进入了市场化改革的新时代。此后根据改革方案,国家电力公司进行了一系列拆分和重组,组建了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公司在内的几家中国电力相关企业。

    而后的一系列的改革均屡屡受挫,特别是自2004年伊始,业内分两次启动了市场化的煤电联动。肯定地说,当时“煤电联动”的开启,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消化了发电企业的煤炭涨价成本,但是由于电力体制内的矛盾远比煤电联动复杂,电价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最终导致“煤电联动”几度试水几度搁浅。

    在经历了几年的纠缠后,此次的意见稿出台实际上就是“绕开了原先的矛盾”把原本煤企和电企的矛盾,进一步转移到了下游的消费者手里。因为,无论是煤企还是电企,他们都不是消费链上的终端,但他们对整个市场拥有足够的支配权,凭借着支配权,他们就可以借此涨。此前的矛盾只是国企内部的利益之争,而此次的改革可看成是对老百姓“赤裸裸的剥削”!在这方面,中国的成品油市场就是一个很鲜活的例子,“涨多跌少”,“涨快跌慢”已经成了国内成品油行业的鲜明特征,此次改革,实际上就是让电力“成品油化”了,因为他们都可以凭借着规则、行政垄断和上游的优势来获取暴利。

    长期以来,我们看到的一个现象是,由于背靠政府,电力企业普遍出现超额盈利,其内部正式员工的高福利早已尽人皆知。很明显,国内电力企业最终的改革重点应该在放在电网垄断,用电网的超额垄断利益来弥补发电企业亏损。目前国家电力输配,仅是由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垄断。与多元竞争的发电环节及由国际化定价的电煤相比,明显竞争不充分、投入产出效率低下而显著落后。目前在电力交易中,电网企业独买独卖,交易格局明显失衡,这种交易模式,构成了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格局,而且信息不透明限制了外界对于电网企业的监督与管制,最终不利于电网环节的效率提高。仅去年,国家电网就净盈利533亿元。

    诚然,在电价市场化的继续征途中,政府应继续坚持以往的改革思路,可以说每前进一步都是将异常艰难,任何偏离目标的改革终将会失败。电力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能源,目前基本上由国家资本实行垄断,如果说这种垄断有其合理性的话,那么电力企业必须对消费者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面对改革政府应拿出行动和决心,同时我们要警惕,消费者再一次成为改革的“替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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