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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采暖经审批享0.52元/度电价

日期:2012-10-23    来源:搜狐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2
10/23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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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价 电力

    近日,本报开通了“关注供暖 晨报帮办”栏目,就市民比较关心的供暖问题,陆续邀请一些大型的供热公司,以及有关供热区域的主管部门到本报接听读者热线,解决供热难题。如果您错过了接听时间,还有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24-96128,我们将把您的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让您的这个冬天不再冷。

    执行阶梯电价后,电采暖费用怎么算?

    10月22日,家住大东区东塔机场小区的英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

    沈阳供电公司营销部的工作人员说,2008年以前到供电公司办理过审批手续、执行电采暖的用户,全市约6000多户,其家里生活用电与供暖用电是分表计量的。

    这部分用户在供暖期内可享受平谷分时电价的优惠政策。根据该政策,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每日22时至次日5时为低谷时段,居民用电按合表用户价格的50%计费,其余时间仍按合表用户价格执行。

    如果不是在2008年以前报批执行电采暖的用户,要去供电公司营业厅提出申请,并经过确认电能作为家里惟一供暖方式后,在采暖期内用电采暖可享受合表价格优惠,每度(千瓦时)电需花0.52元。如果仍按阶梯电价交费,会多支出电费。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电采暖必须是以电能供暖为惟一方式,用户申请后,供电公司会现场核查用户家里有没有传统的集中供暖方式。如果用户家里有暖气但嫌温度低,额外再加取暖电器,就仍按阶梯电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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