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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阶梯电价后 阶梯气价开始提上议事日程

日期:2012-07-31    来源:北青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2
07/3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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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阶梯电价

    自7月1日29个省区(新疆、西藏除外)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在一些地方开始提上议事日程。

    前不久,湖南省居民阶梯气价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扬州等6城市的发改委日前也公布了举行阶梯气价听证的告示。而在中原大省河南,已有14座城市在去年12月就提前实施了居民阶梯气价。

    今年二季度起物价涨幅逐月下行,6月份CPI同比增幅更是降至2.2%,这无疑为“阶梯价改”向“气改”延伸提供了难得的、有可能稍纵即逝的时间窗口。这正是阶梯气价紧随而至的内在逻辑。

    居民气价目前实行“两级行政定价”。简单讲,天然气从西部气田输送到某城市的“落地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最高限价。进入某城市居民家庭的“入户价”则归地方发改委确定。实行阶梯气价,“改”的就是“落户价”的定价机制试图体现超额度用气的高价原则和额度内用气的不提价原则。

    2011年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上升至24%。今年上半年,国内天然气产量同比增幅只有6.7%,进口增幅则高达44.6%。对比上述两组数据不难发现,我国天然气体对外依存度还将以更大幅度攀升的趋势不可能扭转。

    可是,这些年进口天然气价一直高于国产天然气价,长期的“价格倒挂”致使民资缺乏参与天然气进口贸易的积极性,国内油气“三巨头”虽享有一定的进口补贴,却缺乏持久的主动性。由于气价倒挂且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理顺气价生成机制的“国内阵痛”适度提价无法避免。既如是,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属于一项长痛不如短痛的、绕不过去的价格改革。

    由于近年间国家发改委已四次上调陆上国产天然气价,各地居民的入户气价也相应作了上调。因而,再行上调入户气价,犹如再行上调居民电价一样,改用实施阶梯气价进行操作,包含有尽量减小直接提价必然面临的舆论压力。

    民生必需用品采用阶梯计价,其核心主旨有二:一是合理划定阶梯定额,尤其是合理确定满足居民生活必需的“基础定额”,也即第一档定额要能为绝大多数民众所认可,非提价不可亦得掌握分寸;二是既然政府一再强调国内实施阶梯价格,并非等同于单一的涨价,而是把阶梯价格与节能减排相挂钩,那么阶梯电价、阶梯气价以及日后必然来临的阶梯水价(国内亦有城市已试行),就应当体现奖惩原则。即,对大多数在“基础定额”之内使用水电气的居民家庭作适当奖励,对少数超定额的家庭实施“额外加价”。

    然而,上半年各省区推出的阶梯电价方案均背离了上述两大核心主旨,普遍性的问题也有两个:一是第一档定额普遍偏低,以至于因舆论不依不饶,多数省区最后只能再行上调第一档定额;二是除浙江省的阶梯电价方案象征性地体现了节约有奖的节能减排主旨外,其余28个省区均做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以至于社会舆论普遍将阶梯电价与“变相涨价”划起了等号。此外,各地阶梯电价听证会也饱受舆论质疑,毛病出在电价成本构成不透明上……

    往事不可追,但对接下来将在各地施行的阶梯气价之操作,希望各地政府出台的方案在征求社会意见前就能充分体现上述两大主旨。此外,在听证会举行前,至少应当向听证会代表提供相对靠谱的气价成本构成单。如果能在上述三个环节做出实质性改进,社会对阶梯气价乃至阶梯水价的评价会比阶梯电价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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