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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改"647"资产出售基本完成

日期:2007-12-2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中华工商时报

国际电力网

2007
12/25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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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 电监会

    中国强化五大发电集团优势地位。记者今天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获悉:涉及“厂网分开”而遗留的647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工作的主体任务已经完成,相关电厂的转让协议签署、资产交割、工商变更等正在进行之中。

    为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化进程,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国家电网公司暂留647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出售变现,其变现资金用以支持电网建设、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在今年7月的第九次电力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之上,这部分资产被列入“尽快出售”的范围。

    据悉,根据国务院以及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的有关决定,国家电监会同国家电网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开展了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并在多方沟通协调的基础上,提出了此次647万千瓦发电资产出售方案建议。

    此次出售的资产较之上一批920万千瓦发电资产质地更优。据悉,这些资产主要包括天津军粮城发电厂、河北马头发电厂、内蒙古元宝山发电厂、徐州发电厂、宁夏大坝发电厂等独立的电厂,股权“整齐且划一”。

    国家电监会方面表示,考虑此次资产涉及企业数有限且均为全资或控股股权出售,并考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稳定,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出售对象优先考虑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中央五大电力集团。此外,神华集团以及湘投控股等企业也受让了这其中部分特殊资产。

    早在去年4月,国家电网公司将迟迟未能变卖的647万千瓦发电资产集中起来,成立了国网新源公司。据悉,在此之后业界传出国家电网公司试图采取“分步走”的方式,将647万千瓦资产打包出售给大唐。而这一方案因受到其他几大集团反对而被否决。

    此次647万千瓦发电资产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具体定价方式为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参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考虑控股权溢价等因素,溢价出售。据国家电监会披露,相关电厂现有控股方国网新源公司与拟定控股受让方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以及神华、湘投控股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了协议,而电监会作为见证方在协议上签字。

    据悉,上一批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中,总成交价达到187亿元,高出账面净资产56%。而这部分资产引入了多个投资者进行竞争,地方、民营和外资企业获得了50%以上的发电资产。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随着“厂网分开”遗留资产出售的结束,中国电力行业主辅分离的改革时机趋向成熟,并将在明年加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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